關啟文[1],性教育
2012年9月6日,高雄市政府發出了一份公函給該市公私立各級學校,題為「為本市各校配合填報各項婦女權益工作內容-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情形注意事項。」當中的第四點說:「另有關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影片等宗教、信仰團體課程,皆不宜納入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課綱內容,爰請各校邀請社會與民間團體蒞校宣講時,應慎選團體性質。」
言下之意自然是指令學校不要邀請這些「性保守」團體,也即是說傳統性愛價值(如立約承諾、重視生命)都要被排斥於「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之外。公文曝光後,一眾相關人士嘩然:高雄市教育部憑甚麼可以禁制這些價值觀?有關官員周明鎮這樣解釋:『就教育部推出性別平等教育的宗旨與立場,是希望教育孩子們達到一定年紀時,可以有權力追求身體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