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 | A28 | 觀點 | By 關啟文
變性手術極具傷害性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去年的命令,最近建議修改《婚姻條例》,讓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可以按其新性別結婚。一般人預期性小眾群體會歡迎這建議,事實卻剛剛相反,例如陳志全議員在4 月4 日的《太陽報》說:
「變性手術複雜,極具傷害性,後遺症亦大,很多跨性別人士的身體未必適合接受,立法強迫他們完成所謂『整項』手術的要求極不人道,甚至可能違反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這文章的題目就是〈婚姻條例變酷刑〉。首先感謝陳議員澄清了一些誤解,因為以前傳媒往往把變性描繪為很美好的事情,但現在陳議員指出變性手術「極具傷害性,後遺症亦大」,的確「誠實」得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