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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6日

民主近了,教會應當如何抉擇?──教會邊緣化的危機

關啟文,宗教與社會/政治
《時代論壇》社評的警號

近期的《時代論壇》這樣評論:「一群『八十後』青年在反高鐵一役激起的千重浪……新一代社會運動勢必像春風野火,管治階層惟有誠實而謙卑面對現實,順勢調校社會價值的座標,始能讓香港走上新里程。在這場歷史性的事件中,教會何以無聲?關鍵在於教會...未能在雞蛋(弱勢社群)那一端;甚至會被視為『助紂為虐』的利益集團。如果情況朝壞一方進發,又或有激進力量強勢介入新社運,只知選擇性守護道德而缺乏指摘不公義不道德勇氣的教會,也可能成為被攻訐的對象。……這是香港發展與社會價值重塑的關鍵時刻,教會使命的重尋與拓立的歷史契機,最起碼要找回自己的定位與話語權,否則只會進一步自我邊緣化。」[1]

  雖然我不完全同意這評論(有機會再解釋),但它提的問題是重要的。在前面政改和民主化的路上還有許多風風雨雨,我們要認真面對這些挑戰,思索教會應如何參與社會。若我們繼續漠不關心,或以不合宜的方法參與其中,那教會邊緣化的危機是真實的。

2010年2月10日

夢想家與戰士──向劉曉波致敬

關啟文,社會與政治
 

有些人是夢想家,卻不敢用行動抗爭。一些人勇於為追名逐利而作戰,卻沒有超越的夢想指引。劉曉波卻同時是夢想家和戰士,這真是罕見的結合。他1989年4月27日從美國回到北京,投身在學運的熊熊烈火中,在6月13日被捕。這種英勇的氣概,對民族命運的承擔,都令人敬佩。

然而劉曉波的厄運沒完沒了,因為他堅持民主運動,所以他經歷長期的折磨和數次監禁。他發起《零八憲章》,再次惹禍,在09年聖誕日被判入獄11年。他在博士論文寫道:「人應該在正視人生的殘酷和血腥的前提下投入現世生活,每個人都要在充滿苦難的抗爭中,完成自己獨特的一生。…人是注定要死亡的,…但是即使毀滅,也要在死亡的抗拒之中毀滅。」劉曉波坐言起行的氣魄特別令人動容,在89年6月1日的絕食演講中,他說:「我希望通過我們的這次行動,結束中國知識分子幾千年只動口不動手的軟骨症!」

基督教與中國民主前景:一些反思

關啟文基督教世界觀

我今天到大圍的商務印書館買了兩本書:
劉曉波,《大國沉淪──寫給中國的備忘錄》,台北:允晨文化,2009年10月。
蕭建生,《中國文明的反思》,香港:新世紀出版社,2009年10月。

有趣的是,兩者都是同一時期出版,都令我想起基督教與中國民主的問題。最近劉曉波事件重新激發我思考這方面問題,在八九民運後我曾苦苦讀書和思考,建立了這方面的信念,當年在英國有時也會到不同華人教會宣揚基督徒要支持民運的訊息。其實當年我甚至參加了一個海外民運組織,是王策攪的「基督民主黨」,且是香港代表。當然,八九後不久海外民運已分崩離析,這些組織也已不成氣候。

劉曉波的書內容只看了些少,但前面寫序的三個人中有兩個是基督徒,余杰的〈文字收功日,中國民主時〉(頁3-12)大力支持劉曉波,雖然沒有提到基督教,但現在誰都知道他是基督徒,且是家庭教會的,大家還記得他與布殊的會面嗎?雖然他說的話我不一定認同,但我感到他的確顯示一個趨勢,就是今天仍敢出來維權和以溫和手法與中共抗爭的,有不少是基督徒,如維權律師高智晟。這方面的結合使大陸教會的積極意義彰顯出來,我甚感欣慰。

2010年2月8日

悲劇人生中的抗爭──劉曉波論中國文化與基督教

關啟文,宗教與社會/政治
                                                                               中國的潘霍華?
劉曉波在1955年出生,在1986年,他只是一個研究生已在中國文壇引起「黑馬」震蕩,1988年6月他獲北師大中文系博士,同年到美國進修。然而劉曉波在1989年4月27日從美國回到北京,投身在學運的熊熊烈火中,劉賓雁說:「他這次回去,明明是飛蛾撲火!」果然他在6月13日被捕。他的好朋友陳軍說:「這次劉曉波回北京參加學運,…承受著道德的和其他的壓力。當時很多人都很激動,…但臨陣都不敢回去。… 曉波說,我不回去,將來有甚麼資格談民運?…當時,半個月內的飛機票都沒有了,只有第二天一張票,他不想給自己留退路,買了票就走了。」[1]這種英勇的氣概,對民族命運的承擔,都不禁令我想起基督教神學家潘霍華,他毅然回到納粹統治的德國,到最後求仁得仁,在德國解放前不久在集中營被處決。劉曉波還沒有「殉道」,但他卻經歷長期的折磨。經歷第一次監禁,放出來後他還堅持民主運動,發起《零八憲章》,觸怒中共,終於在09年聖誕日被重判入獄11年。

2009年1月20日

從《家庭暴力條例》的爭論反思民主、人權和家庭價值

政府建議把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涵蓋範圍,鬧到滿城風雨,110剛舉行了立法會有史以來最熱烈的公聽會。六十三個團體中有三分二反對政府建議,主要關心香港的婚姻觀念會受到衝擊。然而一些人對家庭價值嗤之以鼻,認為現代民主社會講人權就足夠了,並不需考慮甚麼道德或價值!我對這看法不敢苟同。我先申明,我同意保障同性同居者,問題只是用何種法例和條文去保障,我且建議擴大保護範圍,也包含同住長者等。


2008年9月2日

民主、自由和人權的限制與超越


200897是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日,在考慮如何投手上一票時,一個關鍵問題是: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對民主的追求?一些人認為社會穩定比民主更重要,另一些則把自由民主視作絕對價值。教會應從基督教信仰角度出發,去評價自由民主等價值觀。我的立場是:民主仍是基督徒應支持的目標,但只是次終極目標(penultimate goal),而不是終極目標(ultimate goal) 。我們應正視理解民主、自由和人權等理念的限制,並嘗試尋找超越兩種極端的第三條路。

2007年11月16日

社會公義vs道德改革?從《奇異恩典》談起


近期在港上影的電影《奇異恩典》,談到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 廢除黑奴的奪鬥故事,他堅忍不拔,努力了近五十年。最後在1807年(剛好200年前) 爭取到奴隸販賣的禁止,和1833年解放奴隸法案的通過。威伯福斯是人權運動的先驅(爭取所有人不受奴役的人權),而按今天的看法,關心公義和貧窮問題的「前衛」派往往與關心道德和家庭價值的「保守」派格格不入,甚或勢成水火。

2007年4月8日

家庭價值與民主社會


在現代世界需要維護家庭價值嗎?後者與前者的價值觀(如人權、民主)相容嗎?我相信是的,上次我在這專欄指出:維護家庭是人權,由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到2004年的《多哈宣言》,國際社群一個不變共識是,維護家庭本就是捍衛人權的重要內容。人權的概念我聽了幾十年,但六七年前才知道《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有這樣的宣告:

「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到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多哈宣言》也是去年才聽聞。這些都激發我對人權展開新的思考,希望更多人掌握這些資料,對人權有更全面的了解。

2006年11月1日

家庭與人權──香港社群的重建

施政報告與家庭友善政策
特首曾蔭權今年(2006年)十月發表了2006年的施政報告,其中一個重點是「支援家庭」,他提議設立一個綜合、整體、高層次的家庭事務委員會,加強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推動家庭教育。鼓勵已婚子女與父母同住對家庭暴力條例提出修訂,及資助幼兒教育等等。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也在《明報》(1018日)撰文,重申「家庭和睦是和諧社會的基石,很多社會問題的根源是家庭未能全面發揮其社會細胞的功能。家庭成員可以互相扶持,不少社會問題就更容易解決了。」並呼籲「社會各界別、階層和專業加強協作,去支援家庭。」

公眾可能感到家庭價值有點「老土」,沒有太大爭議,較廣泛爭論的是應否用「學券」資助牟利的幼稚園。較積極響應特首的家庭政策的是民建聯,事實上民建聯之前已就家庭友善政策提出多項建議。泛民主派和人權組織沒有表示太大支持,有些還表達疑慮。如人權監察擔心家庭事務委員會會淪為「口水會」,並促請政府應盡快成立人權委員會(《蘋果日報》1031日)。而張超雄則說「去年施政報告的扶貧主題,已給換上了今年有點不知所謂的重視家庭。」他擔心「若只有漂亮口號,最終只會淪為國王新衣。」(《東方日報》1031日)

我們看到對家庭價值的詮釋,存在著分歧,有些人把家庭視作政策焦點,另一些人則認為應把人權和扶貧放在首位。近期亦有不少人提倡立法禁止家長體罰孩子,這牽涉到兒童權利和家長權利的張力,及政府的干預與家庭的自主的矛盾。我相信這些爭論在將來會不斷發生,教會應結合信仰、社會科學和多種角度,對家庭這課題作深入思考。

2006年3月1日

人權運動何處去?──基督徒角度的反思

前言──人權理念的持守與反思

自從我在大學時期反省信仰,重新認識福音的社會向度,我一直都是支持人權的,例如我在1998年的一篇文章鮮明地宣告:「人權思想與基督教信仰是吻合的[反而與自然主義世界觀不吻合],而教會也應支援人權運動。」我接著探討後現代思潮與人權的矛盾,和亞洲價值對普世人權的挑戰,我的結論是:「後現代思潮進一步揭示俗世主義實在很難為人權提供穩固基礎,我認為教會應強調人權的普世性和本質性,在這相對主義當道的世界中,堅定地見証:每個個體的尊嚴和人權不是他人和社群可剝奪的,因為這些都植根於她們和造物主的關係。」此外,我們「要堅決譴責任何以「亞洲價值」作侵犯人權的借口或擋箭牌的姿態」。[1]這些口吻和一般人權運動活躍分子無異,然而在2005年,香港社會中發生了一場關於「同志運動」的激辯(主要是維繞「應否制訂性傾向歧視法」的問題),而我是最鮮明反對立法的一個主要發言人,於是不少人把我描繪為「反人權集團」的首腦之一。那今天我是否真的放棄了以往對人權的信念呢?非也。

2005年7月11日

從公民權利的角度看七一遊行的爭辯


抵制和杯葛是公民權利
有些人認為皮草生產商用很殘忍的方式捕獵動物,然後剝它們的皮,是不道德的,因此他們抵制皮草的買賣,甚至到皮草公司門外抗議。另一些人認為某些快餐集團的經營手法是在剝削第三世界,所以不單自己杯葛該快餐店,更派發單張呼籲別人不要光顧那快餐店。

以上的行動都不是甚麼新聞,有些人會不同意他們的看法,或不支持他們的行動方式,但我們可同意他們的抗議或杯葛行動是他們的公民權利。在自由民主多元社會裡,我們都有權利去根據自己的價值觀,選擇如何用自己的資源和時間,及支持甚麼社會運動,也有權利去發動別人支持或反對某些團體或運動的訴求。重要的是,不要用暴力和強制的手法,例如在皮草公司內放置炸彈或襲擊光顧某快餐店的顧客。

2005年4月18日

為何教宗這樣難以評價?──超越左右意識形態的基督教人格主義

關啟文基督教世界觀

                                                        教宗:開明抑保守?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病逝,全球都有極大回響,天主教友感到傷痛,各國領袖對他高度讚揚,有破紀錄的政要人數出席他的喪禮。然而談到他整體的評價,大多數傳媒都有點模稜兩可,在讚賞他「政治開明」之後,通常都會加兩個字──「不過」,因為教宗在道德上保守。

教宗被視為「開明」,因為他積極支持波蘭團結工會與共產政權抗爭,對資本主義社會的不公義提出批評,反對伊拉克戰爭,敢於對美國說不,致力宗教和解,願意為教會以往的過失懺悔。同時,教宗被視為道德保守派,因為他反對墮胎、避孕,更反對同性戀和安樂死,似乎漠視婦女的身體自主權和病人尋死的人權。

2004年11月21日

關啟文專訪: 一個基督徒知識份子的堅持

「天地不容」, 終於,大家都肯正視失控的傳媒已淪落到什麼地步了。(編按:當時2002年《東週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十個電影及演藝界團體發表「天地不容」為題的聲明,嚴詞譴責。)

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多年來「腥色偽」俱全的劣質資訊土壤就是這樣開花結果。

傳媒教育?然而在自詡多元文化的自由社會中,你拿什麼量尺作道德判斷呢,結果往往又是「誰為正邪定分界」的另一個戰場。





2004年10月2日

超越「保皇黨」與泛民主派之爭 齊心建設香港公民社會


公民社會:民主社會的第三條腿
九一二選舉(2004年)已塵埃落定,無論他們願意與否,當選的保皇黨、泛民主派和中間派都要在這幾年共事。我在這裡提出一己愚見,希望他們不要過分糾纏於保皇黨與泛民主派之爭,而是去同心建立香港的民主社會,關心一些備受忽略但又非常重要的課題──香港的公民社會。(本文目的不是責怪任何人,而是刺激新的討論。)

「公民社會」主要指那些非官方和人們自發組成的組織和團體,包括家庭、鄰舍組織、宗教團體、志願組織等。透過這些組織,人們走在一起,滿足自己和社會的需要,一同溝通、學習、遊玩、養兒育女、服務社會、敬拜神明等。公民社會佔領了個體和國家中間的領域,既有群體和公共性(所以超越孤立的個體),但也不是由政府強制成立的(當然政府可扮演輔助和規管的角色),可說是個人與國家的居間結構(mediating structure) 。民主社會有兩條腿是公認的:市場和國家,有些人則稱公民社會為民主社會的第三條腿。

2004年8月31日

香港的民主路:神學的反思

可參考簡短版

關啟文,〈香港的民主路:神學的反思〉,載駱潁佳編,《遙遙民主路──回歸前後香港基督徒的政治評論》,香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20048月,頁132-150


前言:由政改爭論談起
2004年香港的政制爭論持續不斷,討論的一個關鍵問題是: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對民主的追求?在討論過程中呈現分化,一方認為社會穩定比民主更重要,另一方則把自由民主視作絕對價值。我認為香港人應藉這機會反思民主政制的價值,教會也應從基督教信仰角度出發,去評價自由民主等價值觀是否與信仰相容;若相容,又應視之為目的還是手段呢?我在下面會論證這樣的立場:民主仍是基督徒應支持的目標,但只是次終極目標(penultimate goal),而不是終極目標(ultimate goal) 。然後我會討論今天發展香港民主時要注意的三個問題:愛國主義、形式主義和極端自由主義;最後我會簡略探討可行的第三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