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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3日

認識人權問題的技巧及書介

文,社會與政治 

(這是我多年前的舊文, 現在跟大家分享)
人權的問題異常複雜,但對現代社會又非常重要。從基督徒而言,對「人權」的論述有時又愛又恨。面對極權政府侵害公民人權的暴行時,基督徒也會祭起人權的大旗,提出譴責,我就曾多次在新華社前靜坐。然而當我們看到一些極端自由主義者和泛人權論者以人權的名義把傷風敗德之事美化和合理化,心中也不禁歎息。要在這兩種矛盾情緒中找到心理平衡,還是需要慎思明辨,理解人權語言的重要性和限制,在信仰中建立獨特和全面的人權觀。我在這裡只作簡單的建議和書介。


2012年12月18日

「普世價值」是甚麼意思?


關啟文社會與政治

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香港人開始用「普世價值」
(universal values) 這個詞語,但這究竟是甚麼意思呢?

它可以有兩重意義:


  1. 社會學意義來說,普世價值是普世都接受的價值(universally shared values) ,嚴格來說,很難找到這種價值,因為就算生存的價值也會有人否定(如決意自殺的人)。較寬鬆地說,普世價值可指那些在各地域和文化都廣為接受的價值,現在大多指一些由西方文化起源的價值,如人權、自由和民主。然而,這些價值從嚴格意義來看,也並非真的「普世」,因為有一些國家根本不接納這些理念(如某些回教國家),而在不同受人權思想影響的裡,也會有人不認同人權等理念。
  2. 規範的意義來說,普世價值是於普世都正確的價值(universally valid values) ,其實這只是用不同方法表達一己所相信的價值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是客觀上有效和正確的價值而已。

2012年11月8日

香港公民社會的建設

關啟文,社會與政治


公民社會:民主社會的第三條腿

「公民社會」主要指那些非官方和人們自發組成的組織和團體,包括家庭、鄰舍組織、宗教團體、志願組織等。透過這些組織,人們走在一起,滿足自己和社會的需要,一同溝通、學習、遊玩、養兒育女、服務社會、敬拜神明等。公民社會佔領了個體和國家中間的領域,既有群體和公共性(所以超越孤立的個體),但也不是由政府強制成立的(當然政府可扮演輔助和規管的角色),可說是個人與國家的居間結構(mediating structure) 。民主社會有兩條腿是公認的:市場和國家,有些人則稱公民社會為民主社會的第三條腿。
 



2010年2月26日

民主近了,教會應當如何抉擇?──教會邊緣化的危機

關啟文,宗教與社會/政治
《時代論壇》社評的警號

近期的《時代論壇》這樣評論:「一群『八十後』青年在反高鐵一役激起的千重浪……新一代社會運動勢必像春風野火,管治階層惟有誠實而謙卑面對現實,順勢調校社會價值的座標,始能讓香港走上新里程。在這場歷史性的事件中,教會何以無聲?關鍵在於教會...未能在雞蛋(弱勢社群)那一端;甚至會被視為『助紂為虐』的利益集團。如果情況朝壞一方進發,又或有激進力量強勢介入新社運,只知選擇性守護道德而缺乏指摘不公義不道德勇氣的教會,也可能成為被攻訐的對象。……這是香港發展與社會價值重塑的關鍵時刻,教會使命的重尋與拓立的歷史契機,最起碼要找回自己的定位與話語權,否則只會進一步自我邊緣化。」[1]

  雖然我不完全同意這評論(有機會再解釋),但它提的問題是重要的。在前面政改和民主化的路上還有許多風風雨雨,我們要認真面對這些挑戰,思索教會應如何參與社會。若我們繼續漠不關心,或以不合宜的方法參與其中,那教會邊緣化的危機是真實的。

2010年2月10日

夢想家與戰士──向劉曉波致敬

關啟文,社會與政治
 

有些人是夢想家,卻不敢用行動抗爭。一些人勇於為追名逐利而作戰,卻沒有超越的夢想指引。劉曉波卻同時是夢想家和戰士,這真是罕見的結合。他1989年4月27日從美國回到北京,投身在學運的熊熊烈火中,在6月13日被捕。這種英勇的氣概,對民族命運的承擔,都令人敬佩。

然而劉曉波的厄運沒完沒了,因為他堅持民主運動,所以他經歷長期的折磨和數次監禁。他發起《零八憲章》,再次惹禍,在09年聖誕日被判入獄11年。他在博士論文寫道:「人應該在正視人生的殘酷和血腥的前提下投入現世生活,每個人都要在充滿苦難的抗爭中,完成自己獨特的一生。…人是注定要死亡的,…但是即使毀滅,也要在死亡的抗拒之中毀滅。」劉曉波坐言起行的氣魄特別令人動容,在89年6月1日的絕食演講中,他說:「我希望通過我們的這次行動,結束中國知識分子幾千年只動口不動手的軟骨症!」

2010年2月8日

悲劇人生中的抗爭──劉曉波論中國文化與基督教

關啟文,宗教與社會/政治
                                                                               中國的潘霍華?
劉曉波在1955年出生,在1986年,他只是一個研究生已在中國文壇引起「黑馬」震蕩,1988年6月他獲北師大中文系博士,同年到美國進修。然而劉曉波在1989年4月27日從美國回到北京,投身在學運的熊熊烈火中,劉賓雁說:「他這次回去,明明是飛蛾撲火!」果然他在6月13日被捕。他的好朋友陳軍說:「這次劉曉波回北京參加學運,…承受著道德的和其他的壓力。當時很多人都很激動,…但臨陣都不敢回去。… 曉波說,我不回去,將來有甚麼資格談民運?…當時,半個月內的飛機票都沒有了,只有第二天一張票,他不想給自己留退路,買了票就走了。」[1]這種英勇的氣概,對民族命運的承擔,都不禁令我想起基督教神學家潘霍華,他毅然回到納粹統治的德國,到最後求仁得仁,在德國解放前不久在集中營被處決。劉曉波還沒有「殉道」,但他卻經歷長期的折磨。經歷第一次監禁,放出來後他還堅持民主運動,發起《零八憲章》,觸怒中共,終於在09年聖誕日被重判入獄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