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email
twitter
facebook
顯示具有 爭論與回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爭論與回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7年1月15日

諾齊克論宗教、道德與信心──四評《宗哲對話錄》

王偉雄與劉創馥是兩位華人無神論哲學家,他們最近合寫了《宗哲對話錄》(以下以《王劉》代表),[1]以對話的方式哲懷與宗信)探討宗教哲學的課題,轉眼之間我已寫了三篇評論。我在〈初評〉說:「當論到宗教與道德,哲懷用經典的猶希佛兩難(Euthyphro dilemma)去證明「道德的來源不是神」,而宗信馬上說「你說的不無道理」(《王劉》,頁149) ,又是不能回應!… 其實連著名政治哲學家諾齊克(Robert Nozick)也認為這兩難題是可以解決的(Nozick, p. 554) ,… 宗信會否投降得過早呢?」有人批評我是曲解了諾齊克,本文對此作出回應,並介紹諾齊克對信仰的一些看法。

信心的合法性與證據主義的限制──三評《宗哲對話錄》

王偉雄教授與劉創馥教授最近合寫了《宗哲對話錄》(簡稱《王劉》)[1],對不少宗教哲學的課題提出有趣的討論,我已作出初步回應(詳見《回應》(一)(二))[2],後來我又就著信心與理性的題目與書中的主角哲懷繼續對話,特別是他喜愛的克利福德原則(Clifford’s Principle,以下簡稱CP)本身有沒有充分證據。[3]凡事都要講證據的立場可稱為證據主義(evidentialism) 。這〈三評〉進一步探討信心與證據的關係。[4]

2016年10月23日

「無論是甚麼情況、甚麼人,在沒有充分證據下相信任何事情,都是不對的」嗎?──再評王偉雄與劉創馥的《宗哲對話錄》

關啟文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王偉雄教授與劉創馥教授最近合寫了《宗哲對話錄》(簡稱《王劉》),[1]對不少宗教哲學的課題提出有趣的討論,我已作出初步回應,[2]今天希望就著信心與理性的題目與書中的主角哲懷繼續對話。

與哲懷對話──初評王偉雄與劉創馥的《宗哲對話錄》

關啟文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停不了的對話
王偉雄與劉創馥是兩位華人無神論哲學家,他們分別在美國加州奇科(Chico)的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任教。他們最近合寫了《宗哲對話錄》(以下以《王劉》代表),[1]他們以對話的方式探討一些宗教哲學的課題,如神蹟、科學與宗教、設計論、苦罪、來生與人生意義等。對話在宗信和哲懷兩位主角中進行,前者代表願意以理性思考的宗教信徒,而後者則代表以哲學和理性精神懷疑宗教的人士, 哲懷明確地表示:「我事實上不是中立,而是反對基督教。不只是基督教,對於世上任何特定的宗教,我都認為有充分的理據不接受。」(《王劉》,頁214) 我絕對歡迎他們以理性探討和反思宗教的嘗試,我們與作者同樣「期望讀者能懷著開放和理性的態度思考相關問題。」(《王劉》,頁xvi)假若這書能刺激讀者和年青人對宗教哲學有更多的興趣,已經相當有價值了。

然而對話的精神就是容許你來我往,和持續的探討,並沒有誰能說出最後的定論(the last word) ,所以我這〈初評〉會對此書內容提出初步的回應,以後若有時間會作出更詳細和全面的回應。相信王和劉兩位作者會歡迎吧,事實上多年前我曾邀請劉創馥博士到我家的讀書組分享他的無神論觀點。我本身是一個有神論者,雖然在個別論點上未必與哲懷有分歧(如不接受新近創造論),但我們的基本的立場是相異的。而且我對宗信的表現也不大滿意,雖然他是代表有神論的「哲學家」(《王劉》,頁xii),但我認為他為宗教提供的辯護還未到達專業水平,與一流的有神論哲學家(如Richard SwinburneAlvin PlantingaWilliam AlstonWilliam Lane Craig)有一大段距離。我們希望持續的對話能讓讀者對當代宗教哲學界裡的對話有更全面的認識。

2014年2月24日

維護家庭=道德主義?──回應明婉儀

明婉儀在〈中秋節談《家好月圓》〉[下稱「明文」]中提出「《溏心風暴之家好月圓》是主流電視文化對八月六日〈維護家庭宣言〉很含蓄的反駁。」,並特別就筆者的《我們提倡開明
的家庭價值──回應杜振豪的質疑》一文[下稱「關文」] )提出好些批評,(見《時代論壇》08914日。)我基本上沒看過《家好月圓》,所以不能就著她提到的情節回應,就我所理解,她的主要批評是我們這些「維護家庭」的人犯了道德主義的毛病,因而不能理解和幫助有血有肉且複雜的家庭,而且也對多元的家庭形式構成壓力甚或危害。我細心閱讀明文後,有不少困惑的感覺,因為不少她批評的,也是我反對的,而不少她提倡的,也是我贊成的。為了清除不必要的誤解,我首先清楚指出我們同意的地方,然後再就著一些分歧作出回應。雖然我們的觀點不盡相同,但我認為明文提出很多發人深省的問題,值得社會和教會細心聆聽。

2010年5月24日

誰在拜偶像?──論曹文偉對家庭價值的質疑

2007年起,有一群人積極在建構和提倡所謂宗教右派的論述,並對之猛烈批評。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基督徒學會的刊物《思》 115 (2010 4)──它的專題就是宗教右派,裡面有三篇批判所謂宗教右派的文章,包括曹文偉的〈基督教與家庭──兼論明光陣營思想與信仰的
誤區〉(以下簡稱〈曹文〉)[1]我在這裡作點回應。


2009年1月20日

從《家庭暴力條例》的爭論反思民主、人權和家庭價值

政府建議把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涵蓋範圍,鬧到滿城風雨,110剛舉行了立法會有史以來最熱烈的公聽會。六十三個團體中有三分二反對政府建議,主要關心香港的婚姻觀念會受到衝擊。然而一些人對家庭價值嗤之以鼻,認為現代民主社會講人權就足夠了,並不需考慮甚麼道德或價值!我對這看法不敢苟同。我先申明,我同意保障同性同居者,問題只是用何種法例和條文去保障,我且建議擴大保護範圍,也包含同住長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