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啟文
虐殺女嬰案使人震驚
雖然近年香港的家庭慘案已不是甚麼新聞,但7月12日 (2006年)《明報》的一個報導還是使人震驚,一對同居男女在兩個罪名上定罪:虐兒和誤殺女嬰,被判人獄十年。母親招氏是離婚婦人,與前夫育有一名9歲女兒,後來遇到女嬰的父親林氏,「即墮入愛河,共賦同居。」03年8月,「二人誕下女兒林樂恩(即案中死者)」,家庭經濟拮据,林不滿招氏「亂買東西」,又感到女兒的哭聲令他不勝其煩,而招氏也表示「湊仔好辛苦」。
兩被告「聲稱不忍女兒的哭聲,向女兒施以各種虐打,如林將毛巾塞入女兒口中,…甚至把女兒放入雪櫃,其間曾大力搖晃及倒吊她。」而招氏目擊親生女兒被虐待,竟然袖手旁觀!「12月5日,招發現女兒失去知覺,女兒送院…
因腦部出血及支氣管炎死亡。」女嬰身上有超過70處傷痕!
這種慘劇不禁叫我們發問:「這樣可怕的事情是如何可能發生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