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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3日

台灣的性革命

眾所周知,在六十年代西方發生一場性革命,在短短幾十年間性觀念有翻天覆地的改變,不單性解放的意識形態(即是說性行為基本上不應被道德規範),由邊緣變成主流,西方人的性行為與文化也大大開放。傳統的力量嘗試反撲,這在美國便引發一場文化戰爭,隨著性革命的弊病漸為人知,文化也有些少回歸傳統,但整體來說很多改變已是積習難返。亞洲素來對西方文化的發展亦步亦趨,性革命或性解放的大潮已吹襲亞洲,特別是在相當西化的大城市中,2001319日的《時代週刊》(亞洲版) 就是以「亞洲的性革命」為封面主題。本文集中討論性革命在華人社會(主要以台灣為例) 的開展,希望喚起教會的關注,和更多基督徒以具體行動回應。


台灣的性革命
隨著近年社會的後現代化,台灣人(特別是年青人)的性觀念和行為也有急劇自由化的趨勢。根據幾年前在台北市的一個調查顯示,國中生有10.8%已有性交經驗,五專五年級學生則有35.15%的男生和6.86%的女生有性經驗,而每年由15-19歲的少女所生的孩子多達15,000個。[1]不單只「婚前」性行為被廣泛接受,與結婚甚或長期關係沾不上邊的「一夜情」也不是什麼 新聞了 。去年一 項調查顯 示 ,每 5 個 台 灣 大 專 院 校 的 男 生 中 , 至少 有 1 人 有 過 一 夜 情, 他 們甚 至 將一夜情視 為 人 生 的「必 修 課」,並坦 言沒 打 算 與「一 夜 情」伴 侶 發 展關係!有「一 夜 情」的 女 生 的 比 例 雖然 不 如 男 生 , 但 數 量 也 相 當 可 觀 。再者, 台 灣 省 台 北 縣 警 方破 獲 了 一 起 離 奇 的「 一 夜 情」案 件:3 個 高 級 白 領男生(分別是銀 行高 級 職員、高 級 電 腦 工 程 師和外 資 企 業部門 主 管 ) ,主 動 向 女 性賣 身,從 事 網 上一 夜情的交 易,目 的 不 是 為 了 金 錢 , 而 是 為 了 尋 求 在 妻子 或 女 友 身 上 得 不 到 的刺 激!報導文章這樣評論:一夜情的「毒 瘤 越 長 越 大 , 不 但 吞 噬 著 台 灣成 人 社 會 的 肌 體 健 康 , 而 且 扭 曲 著 台 灣 年 輕 一 代 的 道 德標 準 和 價 值 觀 念 。」[2]

一夜情大多還是遵守「一對一」的遊戲規則,但性革命的自由性愛邏輯是與任何規則格格不入的,若明白這點,也不用太奇怪已有報導指出「當今台灣大學生性愛關係複雜,流行玩3P、交換性伴侶或多重性伴侶的人,大有人在。」根據一位就讀淡江大學的黃姓女同學,這些未成年的大學生之中,有人從高中時代就開始發展出多重性伴侶的關係,並不斷找新的朋友加入,大玩各種性愛遊戲。例如有一個16人團體(七對男女朋友加兩個女生)通常相約在一棟別墅中,在客廳交換性伴侶或大玩3P性愛遊戲。[3]「單一性伴侶的觀念」已被視為落伍、必須要拋棄的傳統框架。

受性革命影響的人的年齡也有不斷下降的趨勢,去年10月,台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說,兒童少年性交易案有十二件十二人,已超過去年。一些少女認為以交易身體獲取經濟獨立,並無問題。內政部統計,七年來根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救援的兒少有三千四百十九人,平均每年有四百八十八名兒少因性交易受害,上網援交每天至少三人。[4]當然我們不要太快把傳媒誇大報導的個別例子套在所有青少年頭上,但很多徵象和資料顯示,這些並非孤立的例子,而是反映一種性文化發展的趨勢,一場性革命正默默無聲地在台灣發生。


由行為的開放到標準的顛倒:知識分子的推波助瀾
在性革命的初期,雖然人們的性行為愈趨開放,但社會的主流道德標準卻未必即時消失。例如婚外情雖然在港台都愈來愈普遍,但大部份人仍會認為這種行為是有問題的──包括部份有婚外情的人都會有良心的譴責。然而隨著性革命的深化,實際行為與道德標準的矛盾不斷加劇,這種張力對個人或社會都是不好受的,而解除這種張力的「最佳」辦法就是叫道德標準讓路,即是把標準降低到實際行為的水平,那便沒有矛昏了。在這個過程中,通常有一些人極盡推波助瀾之能事,他/她們就是擁抱性解放意識形態的知識分子,例如根據情慾自主觀或自由主義性愛觀或激進女性主義,他/她們會顛覆傳統的性道德,認為罪大惡極的不是通姦者、妓女等,而是反對通姦和賣淫的人,因為他們是在歧視通姦者、妓女等,透過把污名加諸他/她們身上,剝奪他/她們的人權和壓逼他/她們!

一年多前陳文茜和璩美鳳事件就引發不少討論,不少人從道德角度批評她們的行為,但同一時間一些兩性與人權團體卻強力支持陳文茜和璩美鳳,並提出通姦應該除罪化,因為就算是「通姦」和「偷情」,都是情慾的合法與自由,所以不應被扣上罪名。例如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在20011220日舉行記者會,便高呼「通姦合法化,性工作合法化」的口號。她們認為立委林重謨用「妓女」比喻陳文茜,就是不尊重性工作者,及嚴重傷害了她們的性生活自由權和個人的性隱私權。性工作者根本就應該「除污名化」!

在這群知識分子中,最引人矚目的應該是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的何春蕤教授,她認為通姦不必然代表道德上的缺失,通姦罪根本不應存在,因為偷情原就是兩廂情願的私人事情,國家法律不能成為懲罰偷情者的工具。擁有選擇一己性生活的自由,其實是一種人權──即「性權」。[5]

性解放知識分子甚有獻身精神,他/她們在社會的影響力其實已與日俱增,但畢竟社會中較傳統的思想不是三數天就可完全清除的,所以他/她們會遇到一些阻力。雖然如此,他/她們還是用盡各樣方法,努力把他/她們的思想推廣。例如性別人權團體(包括性別人權學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TG蝶園及同志諮詢熱線) 就在2002年與性別議題有關新聞中,選出十大違反性權事件,「通姦有罪不違憲」的大法官釋憲案,及檳榔西施衣著三不政策排名一、二,第三名為網路援交祭出兒少法戕害性與言論自由。性別團體提出「反歧視、反污名」的吶喊,針對大法官解釋通姦有罪不違憲,何春蕤認為這明顯違反性自主權,也無助於維繫婚姻。至於性交易不戴保險套以愛滋講習懲罰,就被視為加深污名性工作者之舉。過去較少提到的「跨性人」權益問題,今年也浮出檯面;戶政機關不受理首對公開結婚女同志的結婚登記,則視為有損同志人權。[6]這裡可見,性革命的最終議程,不單是傳統性道德的瓦解,而是一套新的「性道德」的建立:基本原則是性自由和性自主權(性權),最大的罪惡是歧視和污名化。


基督徒的時代使命
面對以上的發展,教會應如何回應呢?我們可承認華人的性倫理傾向保守,性革命份子的指控有時不無道理(如把性當作禁忌或用「貞操」的概念單方面壓逼女性) ,教會在回應這時代挑戰時,也應多加自省,促進教會性文化的更新。然而我們真正認識性解放背後的意識形態時,會發覺它是頗為激進的:自由至上;感覺至上;否定所有固定意義和絕對真理;把所有道德標準視作權力工具;凡是「弱勢群體」爭取的都是對的;所有區別都是「歧視」和不平等;傳統性道德一無是處,貞操觀念、性愛結合和性壓抑都是萬惡之源;性的非神聖化:性有如握手和運動等的平常事;所有性規範都是父權社會用來壓逼女性的,要解放女性先要性解放。性革命的宗教特性是頗明顯的:到最後性革命好像是另一種「宗教」,在這精神空虛的世俗社會中,為一些人提供價值觀和奮鬥的方向。

基督徒是不能不回應性革命的挑戰的。第一,不少性革命的前題源自與基督教迥然不同的世俗主義或自然主義世界觀,他們有自由提倡自己的看法,我們又為何沒有自由見證我們信仰的獨特立場呢?第二,不作回應的後果可能是嚴重的:家庭制度正不斷被削弱(單親家庭、離婚),各種青少年的問題(如墮胎、學校教育的失效)日益嚴重,不少都與性開放有關,性解放的意識形態只會火上加油。其實教會在性解放的社會中也會日趨邊緣化,這會導致青少年工作的困難、信徒的性倫理問題和種種牧養的困難。第三,不少基督徒也受到前衛性觀點影響,感到混亂和無所適從,我們要幫助這些在掙扎中的信徒。第四,現在就是動員和投身的時候了,現在較傳統的力量尚存,青少年的思想還未算完全淪陷,但再多十年就很難說了。假若在公共領域缺乏抗衡的聲音,久而久之,公眾會慢慢覺得社會的標準已改變了,因為他們未必有深刻的道德信念,他們的標準也會根據他們看到的趨勢而改變。

在現今的處境中,我們實在需要一些人,在教會和社會中積極提倡健全的性文化,回應性革命的意識形態。這樣做不單是行使公民權利,更可能是在為沉默的大多數發聲。


應如何回應?香港的經驗
五年多前,一些基督徒已感到色情文化的洪流來勢洶洶,不作長期的工作是難以有效回應的,於是便成立了一個關注傳媒文化和社會倫理的組織──明光社(www.truth-light.org.hk),性文化是它的工作重點之一,筆者也是一位創會董事。可能因為根本沒有其他組織專注這類事情,但這種爭議在近年卻不絕如縷,所以記者總愛找明光社訪問,短短幾年之內明光社在香港的名聲已相當響亮。我們的工作有果效嗎?我想,明光社的工作很難完全扭轉大局,但若缺少了明光社(和友好團體)的努力,香港的社會風氣只會敗壞得更快,不少性解放人仕不是都「投訴」香港在亞洲是相當保守的城市嗎?而且就我所見,明光社在香港社會的角色是難以取代的,若基督徒也不關心文化和道德價值的問題,在這後現代社會,還有誰會挺身而出呢?

最近兩年一班有心人更感到性解放運動的迅速發展,也慨嘆:對比性解放分子的專心和獻身,我們的努力不是太微弱了嗎?再反思,其實基督徒知識分子也不少,若能組織起來,專注性文化的戰線,當可更紮實地回應。經過一段時間蘊釀,終於在200112月成立了一個新的組織──「香港性文化學會」(筆者是現任主席)。我們打算在幾方面積極回應性革命:第一,盡量凝聚知識分子和專業人仕,如基督徒的醫生、律師、人文科學學者、社會科學學者、神學家等,喚起他們的關注和參與。第二,分析性解放的意識形態,然後才合理地回應和批判。性解放思想並不是無懈可擊的。第三,促進市民對香港性文化的關注和討論,提倡健全的性文化,並關注青少年的成長。

要達成以上目的殊非容易,明光社和香港性文化學會的工作都只是在起步,極之有限和不完全,我們所能倚賴的只是神的恩典和弟兄姊妹的支持。台灣教會應如何回應台灣的性革命,當然要在處境中尋索。我只是在這裡分享一個異象:回應性革命的挑戰是基督徒今天刻不容緩的使命。究竟有多少人看到這個異象,感到時代召命的逼切性,決心在性解放洪流中堅定不移,為上帝作見證人呢?我們又希望以後的歷史告訴我們怎樣的答案呢?

註釋:




[1] 王瑞琪,〈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載林敏,《苦澀的「禁果」-- 青春期性道德》,三重:新雨出版社,1995,頁3
[2]大學生以此為榮  高級白領找刺激  "一夜情"危害台灣社會〉,《福建日報》,2002620日。
[3] 修淑芬,〈大學魔女流行3p、交換性伴侶〉,出處暫未找到。
[4] 〈兒童少年性交易 超越去年同期 社工員指部分少女身體交易偏頗觀念 有待導正〉,《聯合報》,20021016日。
[5]〈聲援陳文茜、璩美鳳 促通姦無罪〉,《聯合晚報》,20011220日。
[6]〈十大違反性權評選公布 通姦有罪不違憲居榜首〉,《中央日報》,200212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