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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與其墮進陷阱,不如原地踏步! ——回應趙耀華教授

【明報專訊】
趙耀華教授在10月6日的《明報》撰文維護「袋住先」(〈討論反對人大框架的各種理由〉),我作點粗淺回應,只望拋磚引玉。
關鍵不在於個別選舉結果,而在於長遠制度的建立。

趙教授認為即使有公民提名,有強烈泛民背景的候選人「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當選……有沒有公民提名……只是個原則問題,並不會帶來實際的差別」。此言差矣,因為關鍵不是個別選舉結果,而是一個長遠制度的建立。民主的真義在於自我管治(self-government),假若有真普選,縱使泛民候選人不能當選,香港人已在制度上獲得自我管治的權利。對比一個民主權利被閹割、民主原則被顛覆的假普選,這有非常「實際的差別」!
投白票可以否決爛蘋果?


趙教授也明白可能出現「選民只能在兩三個爛蘋果中挑一個」的情况。他「認為大家不必過慮」,因為我們可設定要求,不讓得票最多的候選人自動當選。例如「得票必須多於白票數目,甚至是總票數的一半……選舉才算」有效。因此,「選民的『否決權』可以防止爛蘋果當選。」

這些建議較有建設性,但我懷疑中央會否接受,因為中央已表明要有終極控制權。白票的信息並不清晰,它不一定代表對整個選舉的不滿,可能只反映不能在候選人中作出抉擇。更乾脆的辦法是,對候選人市民可以選擇支持或反對,而只有當支持票多於反對票時,候選人才可能當選。當然,這恍似公投的制度更加不會被中央接受。縱使中央接受,這制度還是嚴重扭曲的,為何只給市民否決權,而不讓他們有投票給自己喜愛的候選人的權利呢?在沒有其他選擇時,市民也可能基於「有特首總好過沒特首」的考慮,不會輕易投下反對票。白票或反對票的作用仍是相當有限的。

假普選猶如毒奶粉 「唔袋好過袋」

趙教授支持「袋住先」。他認為就算是「模擬全民投票」也「不是正規的,權威性不足。」而「普選」可「給予我們一個連『中央政府』都不得不承認的、正規的了解和集合民意的機會」。問題是:在這種嚴重被權力扭曲的選舉中,投票結果真的能反映真正的民意嗎?
其實中央正可利用這種正規而有權威的「普選」。一、概念的顛覆,特首和中央統一口徑,否定「普選」有國際標準,不斷把「普選」等同「一人一票」。屆時「生米煮成熟飯」,很多市民自然會忘記了普選的真義,也會把「普選」等同「一人一票」。那自然也不需要再爭取真普選了!二、若2017年已實現了「普選」,中央也會強調它的承諾已經兌現,不需要再做什麼了。

三、在這一種「普選」中,縱使幾位候選人對老人金的數額或焚化爐應建於何處等問題有分歧,他們都要對愛國愛黨的大原則不能含糊。屆時他們有大量經費、時間和傳媒曝光率(如電視辯論)作競選活動,他們的威望會提升,也自然會慢慢更受市民接受。他們也定會齊心宣傳同一套意識形態,而異議或批判性意見則沒什麼機會曝光,那時「民意」難道會不被影響,甚或操縱嗎?

四、正如很多人指出,假普選勝出的特首挾着「普選」的光環,以「民意」授權為理由,可以去推動很多倒行逆施的政策(如23條)。689頓成68.9萬的幾倍,爛蘋果鍍了金,內裏的爛更不容易發覺。很多人說要循序漸「進」,然而假若向前使我們墮進陷阱,令我們長期喪失前進的機會,原地踏步不是更明智嗎?
妥協有時 不妥協有時

我同意「有時候妥協是必要的」,如上次政改時民主黨所作出的妥協,我也不「過分執著於公民提名」。誠然"Perfect is the enemy of good" ,但反對假普選,不能等同為了完美主義而放棄良好的選擇,因為假普選有如陷阱或毒奶粉,算不上good。拒絕誘惑,等待更好的時機求進,並非不切實際。不妥協也有時,我支持有良知和智慧的議員在今次的困境中,否決人大框架限制下的政改方案。

作者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