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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

狂潮中的反思──檢視美國同性「婚姻」的辯論

2015年6月2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五位大法官(以下簡稱五法官)宣判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所肯定的基本人權,所以全國五十個州都要接受同性「婚姻」。這引發了美國以至全球的辯論,在香港和台灣亦然。就著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而言,我認為持異議的四位法官的論據更有說服力,前面的文章已介紹了他們的觀點。[1]然而不少人對這議題存在不少誤解,本文會就著一些常見的問題進一步分析和反思。

同性「婚姻」網上辯論攻略(第一回)


作者:香港性文化學會


近期同性「婚姻」的辯論在媒體和網上都非常普遍,大概可分為擁同(pro-gay, PG)和支持家庭(pro-family, PF)兩方,本會認為PF的立場合情合理和經得起挑戰的,但感到這立場經常被誤解。很多人亦不懂得分析和回應PG的論點,因此我們製作了這網上辯論攻略,以短問短答的方式呈現PF的合理性,特別適用於網上的辯論。當然,網上辯論難以避免簡化的問題,若需要更嚴謹的論證,可參考我們一些詳細論文。[1]

2015年7月6日

美國最高法院的同性「婚姻」裁決問題何在?──讓四位異議法官告訴你

香港性文化學會


2015年6月2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五位大法官(以下簡稱五法官)宣判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所肯定的基本人權,所以全國五十個州都要接受同性「婚姻」。同運支持者高度讚揚那五位法官站在理性、正義和歷史的前進那一方,但縱使撇開道德與信仰角度,這裁決也是問題重重的。其實持異議的法官有四位之多,當中包括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和最資深的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另外有湯馬斯(Clarence Thomas)及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他們已尖銳地批判最高法院的主流意見,用理性指出這判決的很多問題,和嚴重的後果。我們已就著他們的四份異議意見書作出撮要,[1]本文把這些異議綜合起來,讓我們更容易一窺全貌。

2014年11月11日

同性戀異見網絡言論被審查──澳洲基督教機構解僱校牧

康文生、關啟文    2014年11月10日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馬太福音6:24)


11月8日,同志遊行在香港再次舉行,他們繼續爭取性傾向歧視法,不少人高調聲援,並不斷否認逆向歧視的存在,甚至指控提出逆向歧視的人是在「縱容歧視」。其實過往我們舉出的逆向歧視個案已是鐵證如山,任何客觀考量證據的人都難以否認。例如英國的Adrian Smith只是在私人社交網絡溫和並簡短地評論同性婚禮應否在教堂行禮,就已被降職和大幅度減薪。Smith說的幾個字就是社會不容的「歧視」?我們為他抱打不平就是「縱容歧視」?其實網絡言論被審查的個案還有不少,我們今次會介紹一個三個月前的個案。

澳洲塔斯曼尼亞一名校牧因為在社交網站轉貼了一位女同性戀作家的言論而廣受批評,更要接受「再培訓」,最後甚至被所屬的基督教組織解僱。這類獵巫行動正以「包容」之名在西方社會不斷展開,散播白色恐怖,令異見者不敢表達真正的意見,哪怕是簡單事實。一些基督教機構也漸漸妥協和向同運投降,也實在令人扼腕嘆息。

2014年6月26日

關啟文﹕同性撫養研究的「偽」術 ——回應梁啟智

【明報專訊】梁啟智表示,「如果我們誠心誠意支持家庭價值,邏輯上最合理的結果其實是支持同志平權。」(註) 他認為,「多年來一個又一個的追蹤調查顯示,無論在異性或同性配偶之下成長的兒童,幸福快樂成長的機會毫無分別…… 這是醫學界、心理學界和社會服務界的多年共識。」

2014年2月20日

同性婚姻的挑戰



加拿大政府一意孤行,縱使沒有過半的民意支持,已通過了同性婚姻。在其他華人社會(特別是台灣),同志運動亦來勢洶洶,同性婚姻的訴求已經甚囂塵上。一般而言,華人教會對此堅決反對,但另一些人則認為容許同性戀者結婚沒有甚麼大不了,反正這是他們兩個人的私事,與我們無關。甚至有一些人自命開明,認為同意同性婚姻才是前進、寬容,反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就是守舊、不寬容。這種看法真的對嗎?

2013年10月28日

同性戀者有甚麼人權?

以上問題異常複雜,一些人認為支持人權理念的就要全盤接受同性戀運動的一籃子「平權」訴求,但我認為人權的不同層面要區分開來討論。


2013年5月3日

比利時大主教遇衝擊 ── 同運成功了之後


很多人都知道同運的手段有時頗激進(特別在西方),但無論「保守」人士如何受攻擊、欺凌和辱罵,一些同運的堅定支持者會這樣說:同性戀者在制度上被歧視,特別是不能結婚和領養孩子,所以他們的激烈行為和言語是可以諒解的。簡單來說,因為同性戀者是雞蛋,反對同性戀的人是牆,而雞蛋永遠是對的。這也意味著,假若他們已獲公平對待,那他們就不會針對不認同者有激烈行為。真的嗎?比利時在2003年通過同性「婚姻」(全球第二個國家這樣做),不久也讓同性伴侶收養子女,同運已基本上成功。但2013年4月,比利時天主教大主教Archbishop Andre-Joseph Leonard因不贊成同性戀,就遇到婦運分子衝擊,並向他咒罵及撒水。 


2013年4月28日

無限是愛? ── 紐西蘭通過同性婚姻後旋即出現多夫多妻合法化的呼聲


 紐西蘭剛於上週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當地媒體日前報導,有組織要求政府讓多夫多妻制(polyamory)合法化。
  該組織於Facebook設立專頁,爭取多人「婚姻」合法化。他們用的符號很有「意思」,在一個紅色的心形上加一個藍色的無限大(infinity) 符號。對的,他們認為既然愛是無限的,而婚姻的本質就是愛,所以婚姻的形式也應是無限的。這真的是「大愛無彊」!

2013年4月25日

人少勢眾的同志社群


傻子
筆者對同志議題一直不大感興趣,認為兩人床上做的事,何需拿出來給大眾討論?但近日聽聞星巴克CEO兼董事長Howard Schultz在他們的年議會上公開表達他對同性婚姻的支持,意謂如果有人支持傳統婚姻,反對同性戀婚姻,他們便大可別跟星巴克做生意!其實,飲咖啡跟攣直本來無需扯上關係,但Schultz的言論便驚醒了筆者:一個同志得勢的時代已經來臨!

「單性家庭」撫養的孩子


香港性文化學會有限公司

在傳統家庭成長相比由同性伴侶養大的孩子,真的沒有分別嗎?美國一名茶黨領袖沃林,發覺跟男友組織家庭就是跟前妻的不一樣。孩子缺少了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也是對他們的傷害;結果與分居十年的妻子復合,理由是他知道孩子需要父母親雙方的愛護與照顧。
        美國加州自2008年同性伴侶可以進行註冊後,現時已有4萬名由「同性家庭」撫養的小孩。沃林的家庭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有組織堅持這對小孩成長並沒任何問題。在兩年前,德克薩斯大學(奧斯丁)人口研究中心籌備了名為New Family Structure Studies的研究項目,嘗試收集客觀數據以了解孩子的狀況。調查隨機抽樣了1萬5千位參加者、訪問約3千人,分析得出共40項有關社會、情感、及人際關係的指數,這裡先列舉幾項:

「被政治」的親子養育?


香港性文化學會有限公司
美國最高法院於3月26至27日就同性婚姻進行聆訊,引來社會不同反應。政界方面,奧巴馬促使政府司法部向最高法院遞交意見書;希拉莉疑為2016年總統選舉鋪路,表示個人對同性婚姻非常支持。

2013年4月12日

真正的平等機會──再與周一嶽商榷

關啟文


相片來源: 蘋果日報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力撐同運,認為一定要立性傾向歧視法。我認為性傾向歧視法既是一種特殊保護,又是強制性措施,並建基於一種高度爭議性的價值判斷,若沒有很強的理據和高度的社會共識,實在不應輕言立法(請參kwankaiman.blogspot.hk的文章)。當然有人認為因著人權和反歧視的普世價值,已有足夠理據制訂此法。問題是這些「普世價值」是否真的普遍地應用到所有人?

  世界人權宣言29條說「人人在行使權利」時,要「保證對旁人權利的尊重,並…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現在同性戀是高度爭議性課題,有人贊成,但也有不贊同同性戀的市民(「同性戀異見分子」),所以雙方都可能受到歧視,基於平等保護,贊同或不贊同同性戀的市民都應有平等機會──周主席不反對這原則吧?

誰的平等機會?請周一嶽勿重蹈林煥光的覆轍


關啟文
相片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BigLoveAlliance/

「大愛同盟」4月1日於文化中心舉辦成立典禮,剛履新的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也出席撐場。他剛被委任時對性傾向歧視法的立場比較保守,受到不少抨擊。他學了教訓,今次一改口風,公開宣揚:「性傾向是與生俱來…亦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又說一定要立法才可保障同性戀者不受歧視。


2013年4月10日

多元社會容許歧視別人的自由嗎?


多元社會容許歧視別人的自由嗎?[1]

關啟文(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性傾向歧視法的課題再起激辯,支持者往往指責反對一方:
「你們只是想要保留歧視別人的自由!」
然而真的要立例禁絕所有歧視嗎?有些人會因著樣貌受到歧視,如一女士應徵秘書職位,假若她不夠漂亮,老闆會歧視她,但若她太漂亮,老闆的老婆則會歧視她(怎能安心把「狐狸精」放在老公身邊!)也有人會因著身材(如肥胖)、觀點(政治或道德)、生活習慣等無數理由受到歧視。

2013年3月6日

蛋糕與逆向歧視:分析與反思

關啟文,性文化

 
在美國俄勒岡州(Oregon) 的Gresham,有一對基督徒克萊因夫婦(Aaron Klein & Melissa Klein)經營西餅店“Sweet Cakes by Melissa” ,因為相信婚姻是神所授意──由一男一女結合所組成,拒絕為同性婚禮製作結婚蛋糕,被控告違反了俄勒岡州的《平等法(2007) 》(Equality Act of 2007) ,該法例明文規定不能因性傾向作出差別對待。有同運人士到店外示威抗議,但也有支持者到場光顧及鼓勵東主,令店舖的生意不跌反升。




2013年3月4日

同性婚姻有助穩定家庭?──論雙面人蘇利曼(Andrew Sullivan)

關啟文,性文化

有些人反對同性婚姻,認為它會破壞家庭制度,然而有些同運支持者偏要把這說法顛倒過來,認為同性婚姻不單不會破壞家庭制度,反而有助穩定家庭。為甚麼呢?因為當我們把同性戀關係納入家庭制度時,也是表示把同性戀行為臣服於一夫一妻制的價值觀──忠貞和性節制,這樣不是對家庭制度的肯定嗎?大多數支持同性婚姻的論據都訴諸自由主義理念,但以上論證則主要是用來打動重視家庭價值的保守主義者,所以被稱為支持同性婚姻的保守主義論證(conservative argument for gay marriage)。在美國,蘇利曼(Andrew Sullivan) 是提倡此論證最有名的人,而本港支持者則有陳健民和徐承恩。[1]



2013年2月2日

參與明光社=唐吉訶德與風車搏鬥=出盡全力推大石?


 關啟文
我離開香港七年到英國念神學和哲學,於九三年底回港,在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FES)中事奉,在一半偶然、一半抵受不住內心催迫的情況下,成為了明光社的前身──「基督徒關注色情文化聯委會」 (簡稱「關色文」,友人都戲稱這是我的弟弟) 的召集人,這樣就開始了我作為「超級道德主義者」、「道德恐怖分子」和「道德法西斯主義者」的生涯!

2013年2月1日

誰能明白我? ──性文化爭議下的關啟文博士

 整理:馮國強, 2009



「誰能明白我」可能是香港人熟悉之亞Lam林子祥名曲,然而理想、委身、托付、使命感和道德勇氣並為理想放下安穩的儍勁,卻不一定是現實精明之香港人所熟悉和稱頌的,這晚閱讀雲彩之嘉賓講員是我們熟悉不過的關啓文博士,為主來夢想,也許,在唱頌關啓文博士最喜歡的「誰能明白我」外,弟兄的passion、熱血和堅持---「我是理想driven的人」,在在挑戰我們的氣質和選擇:香港人,你為何不明白理想?

評價同性戀運動的意識形態

關啟文,性文化 
前言
1) 要區分個人問題與政治問題,反對高度政治化的同性戀運動不代表反對同性戀者本身。
2)
並不全盤否定同性戀運動的訴求,但要質疑不合理的訴求,如同性婚姻制度化和反性傾向歧視法例等法例,是否用強制手法把同性戀運動的政治議程和價值觀強加於整個社會呢?謹記:這與非刑事化的訴求根本不同。
3)
同性戀運動順應著世界大潮流的意識形態,然而傳媒很少批判性地檢視這種意識形態,但公民社會需要不同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