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久仰《青春水漾》的「大名」,在2015年9月終於有機會與友好一起觀賞,實在「歎為觀止」!一方面佩服編劇與導演的高明,能不知不覺把性解放的意識形態滲進整部影片,另一方面慨歎這樣的影片竟能在台灣的校園中登堂入室,向中學生播放(亦有人嘗試在小學推動這影片),令人錯愕和難以置信!
《青春水漾》是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下面簡稱「協會」)製作的「性教育影片」,協會也出版了《青春水漾導讀手冊》(2011)(下面簡稱《導讀》)以協助老師使用這影片,這《導讀》也為《青春水漾》的意識形態提供了說明。從協會的角度看,《青春水漾》提供的是「正向的、積極的……性教育」,也是他們「送給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大業的禮物。」(《導讀》,頁2、3)。然而事與願違,這影片引發不少家長的負面反應,更被台灣的監察院嚴厲批評。[2]當然,《青春水漾》的支持者會認為批評者過於保守,然而我相信監察院的批評不單成立,更認為他們只集中在法例問題,其實忽略了更重要的要點,就是《青春水漾》其實是在向少年男女(而且特別針對少女)灌輸性解放的意識形態。
《青春水漾》在提倡性解放嗎?
有些人會反駁,《青春水漾》沒有「露點」,沒有露骨的性行為描述,也沒有鼓吹濫交,如何能說是在提倡性解放呢?其實只要細心看《青春水漾》和《導讀》,已可看到不少端倪。協會也明白地說:「透過水流和指尖,體驗愉悅和解放 泳池裡的青春探索,餘波盪漾……」(《導讀》,頁11),而觀眾也不難看到:水與泳池本來就是代表情慾,本片導演傅天余就說:「身體的慾望有如游泳池」(《導讀》,頁5),那所謂「餘波盪漾」不就是「春心盪漾」嗎?
首先,性解放的根源是對性的不同了解,傳統性倫理,起碼肯定性行為應該在愛的關係中進行,[3]愛是性行為的先決條件,而性行為是愛的表達。因此,性行為被稱為「做愛」。性解放意識形態則否定以上理解,認為性的本質是透過身體尋找「愉悅」、「舒服」和「爽」的感覺,不多也不少,就是這麼簡單!綜觀《青春水漾》,焦點從頭到尾都放在女主角少女雅若如何去尋找令自己身體爽的「開關」,影片並沒有交待男主角小康與雅若之間除了身體接觸外,有甚麼精神上甚或生活上的交流。所以當傅天余說《青春水漾》在提供「情感教育」時(《導讀》,頁4),我實在大惑不解。影片究竟在那裡有處理「情感」呢?無處不在的卻是「情慾」和「性快感」,差之毫釐,謬之千里!
傅天余接著說:「性……是人類透過自己身體與另一個人互相取悅的方式。」(《導讀》,頁5)他一方面說「不準備提出任何口號或結論」(《導讀》,頁4),但另一方面卻希望國高中生「建立一種正確的態度」──這就是「身體自覺……對身體、對慾望的自信」。(《導讀》,頁5)這樣看來,《青春水漾》還是有其結論的,就是性的本質就是「身體性」的,而其目的是「愉悅」!當然,口號也不少:「敏感帶」、「爽」和「舒服」。
在協會推介的教學活動中,焦點也是放在身體的情慾上,如「活動3 身體密碼」叫學生「用藍色貼紙標記妳∕你的敏感帶。試著摸摸看自己的身體,什麼方式及部位讓妳∕你最舒服?」(《導讀》,頁21)在「活動4 性的地圖」中,協會批評「身心二分,遠離我們的身體經驗與感覺」的進路,並強調「身體愉悅的來源與方式十分多元……性其實可以很多元多樣」(《導讀》,頁22)。而接著提到「取悅自己」的方式的確很多元:女性的「跳蛋、手機、手指、蓮藕頭……按摩棒、小黃瓜、奶油犬」,以及男性的「充氣娃娃、保齡球瓶、用硬物摩擦」。(《導讀》,頁23)[4] 片尾曲《愛神》的歌詞也說:「哪兒是快樂的入口 求求愛神告訴我……哎呦!累死了!要不要再來一次啊?」(《導讀》,頁29)
由追尋「好爽」到性混亂
有些人會質問:「追尋身體的愉悅有甚麼問題?我們不是已指出傳統性教育的『身心二分』的流弊嗎?」當然,我們也反對「身心二分」,有些傳統性教育只強調心靈,卻貶低「身體經驗與感覺」,我們也不以為然。但《青春水漾》所談的性卻好像只有身體感覺的向度,沒有深刻的人際關係,沒有心靈的交流。
當然,更沒有互相的委身,他們談的頂多是「互相取悅」,但到後來連「互相」兩個字也消失,只餘下「取悅自己」──這樣性行為的關係性也就取消了。我對此一點也不奇怪,若把焦點放在「愉悅」及「爽」上,一些人很快就發現,或許令我們更愉悅及爽的,不一定是另一個人,而是「蓮藕頭、小黃瓜」或「充氣娃娃」!只有身體卻沒有心靈或關係的性,不正是顛倒過來的「身心二分」嗎?其實著名存在主義心理學家羅洛.梅(Rollo May)已指出西方性解放的一個問題,就是顛倒的「清教徒主義」,假若傳統的清教徒主義是有愛無性的話,現代社會的顛倒清教徒主義卻是「有性無愛」![5]
第二個要打破的是對同性戀的禁忌。《青春水漾》很清晰地提倡同性戀,協會的楊佳羚承認影片提到「女性友伴的身體探索與女同志情感的滋長」(《導讀》,頁8),這裡指的當然是小蜜幫助雅若探索敏感帶的情節。其實這情節已是非常大膽和「出位」,但她楊佳羚仍要投訴「片子中的主要親密關係仍以異性戀為主軸……,沒能夠好好地呈現少女小蜜的情慾」!(《導讀》,頁9)[6]而不接受同性戀的立場被標籤為「同性戀歧視或恐同症」。(《導讀》,頁18)當然,若只是求爽,何必理會令你爽者是同性還是異性?甚或近親?可以如此改編《青春水漾》:當雅若問她媽媽敏感帶的問題時,媽媽不單沒有逃避問題,更親自幫雅若摸遍全身,為她找尋敏感帶!只是要爽,為何近親不能擔任令妳爽者的角色呢?若性行為的本質是互相取悅,這不是很適合母女間(或父子、父女、母子間)進行的活動嗎?!換言之,從性解放的性哲學看,亂倫的禁忌,與婚前性行為和同性戀的禁忌,都是沒有基礎的!
第三,以上的邏輯也可應用到各式各樣的性行為上。協會認為我們不能把性想像局限於插入性的異性戀性行為,而要認識多元的「性行為或性遊戲」,這包括:「69、共浴、舔果醬、口交、肛交、3P、人獸交、多P」。(《導讀》,頁24)當然,他們沒有明白說所有這些行為都沒有問題,但從上文下理看,完全看不到他們對任何性行為有任何道德上的保留,當然這只是背後性哲學的延伸:只要能爽,甚麼形式、與甚麼人、多少人、甚麼東西進行「性遊戲」又有甚麼相干?然而,在道德與法律上人獸交真的沒有問題嗎?肛交的風險又為何隻字不提?這是負責任和面對事實的性教育嗎?
第四,爽的邏輯根本不能講忠誠,這對婚姻和家庭制度會帶來毀滅性的衝擊。基本問題是,若性就是為了「爽」,那「不爽」時性行為不就失去意義嗎?假若性只是為了愉悅,那當與妻子或丈夫做愛不那麼爽時,還有理由要這樣做嗎?又或者你想像與另一些青春少艾上床會比與「黃臉婆」做愛更爽,那通姦不是變得合理嗎?當然,妻子也可投訴丈夫不能滿足她的性需要,所以她要在外面找「猛男」慰藉,不也是天經地義嗎?事實上,推動性解放的人(如何春蕤)也明白地把這些涵義說出來。
改造少女成為豪爽女人──性解放的策略
《青春水漾》對「好爽」的執迷反映的正正是何春蕤的《豪爽女人》所提倡的意識形態。[7]何春蕤就是台灣性革命的主將,她提倡把性和愛徹底脫鉤,她接受「一個多元多音的情慾世界,……沒有什麼道德也沒有什麼底線的。不同的伴侶、異性同性、不同的關係、動物……什麼都可以玩,都好玩。」[8] 何春蕤更著力美化、歌頌賣淫,高姿態說性工作就是好工作![9]她公然在網站倡導大家「快快樂樂去援交」。[10] 她曾在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的「性解放」網頁內,呈現人與斑馬、豬、熊等人獸交的圖片。
她致力婚姻制度的徹底顛覆,如通姦合法化和第三者英雄化,因為「外遇是追求性解放的手段……已經在外遇中的男人女人以及俗稱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實在是抗暴的義士先驅。」[11]
而且「你不只要做第三者,還應該同時……做不同人的第四者、第五者、第六者,更要培養自己的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12]
她的性解放伴侶甯應斌(筆名卡維波)乾脆否定變態與常態的分野,認為所有「性少數」都應平反,他們包括:「同性戀、雙性戀、第三者
、濫交者、賣淫者或其他性工作者、豪放女、群交者、易裝戀、變性戀、家人戀、跨代戀、物戀、動物戀、排泄戀、屍戀、SM、綑綁戀、窺視或觀淫戀、露陰或展示戀、追求情慾滿足的老人和青少年、愛滋病患、私生子……等等。(口交者、肛交者、祼體模特兒、受性侵害者、殘障戀、婚前性行為、不倫的性幻想等,在保守的性文化中可能是性少數)」。[13]
指導《青春水漾》的基本上是以上意識形態,但這影片的高明之處,是用較低調的方法,從少女的角度出發,去描繪一種性解放的性想像。假若一切都以男性視野出發,描述一個少男如何藉著泳池的水流獲取性快感,又透過與女性身體的接觸產生性興奮,並最後與女生上床,上床之後不是關注與女生的關係,只是感激女生讓他知道他身體的「開關」何在,如何能夠很舒服、很爽……這樣的《青春水漾》肯定會給人「很色」的感覺,儼然是另一套把女性身體物化和看作性玩物的A片。然而從女生的角度敘事,這種感覺就大大淡化。
但究竟這種敘事有多少現實性呢?有多少少女真的會藉著泳池的水流獲取性快感,並因著與男性身體的接觸就產生性興奮,並且當男生說:「時間還早,不如一起睡吧?」就馬上鑽進被窩與男生睡?又有多少女生在與男生上床之前和之後,不是關注與男生的關係,反而只是聚焦於自己身體的感覺呢?其實「開關」這種詞彙把身體說成機器一般,但性真的只是機械性的反應嗎?性行為中能否感到舒服和很爽,只要找到「敏感帶」就有保證?如此把性完全抽離於人際關係,這不單是非人性化(depersonalization),更未必與女性的性情和真正需要吻合。我有點懷疑,這種種對女性的描述有多符合現實,抑或都只是男性對女性性愛的投射?
這些描述雖然可能不太現實,但青春期的性想像還是很受媒體和文化影響的,台灣過往幾十年來,女性的性解放正迎頭趕上,2011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台灣年輕女性的性開放程度令人咋舌。20歲男學生曾經性交的比率,從1979年的29.3%逐漸成長為2007年的40.3%。而女性婚前性行為的比率,從1979年的5.3%攀升到2007年的35.7%,30年來增幅達7倍!負責研究的學者晏涵文指出,台灣年輕女性從「玉女」成為「慾女」。[14]不少案例也印證這種改變,如2012年一少女Rainfull與十八男生在列車舉行集體性派對,[15]2010年一名叫「茜茜」的19歲女學生在其部落格上載露點自拍照,並表明要「百人斬」(至少和100人發生性關係),大批男網民爭相表示要「協助」她完成心願。除了自稱與19至44歲的男人上過床,她在文中大膽描述3P、角色扮演等,其中一篇寫道:「I am a Bitch......Just Wanna Fxxk」(原文粗言,以x代替),又說「我是卑賤的,我是淫蕩的」。[16]亦有年青女生在捷運公然為男生口交的案例。
《青春水漾》這種性媒體只會進一步扭曲少女的性想像,把她們塑造為豪爽女人。但這種發展到最後只會對她們帶來傷害,是火上加油。例如楊佳羚嘲笑傳統性教育強調「『小媽媽的天空』的悲慘世界」(《導讀》,頁7),但性解放的一個惡果的確是愈來愈多的小媽媽,我自己就親耳聽過她們的故事──而「悲慘世界」的確是存在的。(其實不難想像雅若之後繼續追逐身體之爽,不久就會懷孕,屆時就要面對墮胎與小媽媽的悲慘抉擇。)悲哀的是,性解放派可以肆無忌憚去「放火」,但往往「被火燒傷」和付出代價去「救火」的卻是少男、少女和他們的家長。《青春水漾》的性解放意識形態不斷鼓勵同學「探索」身體情慾,卻對罔顧可能有的後果,如此的性教育是不負責任的。如監察院所言,也有違法的嫌疑。
語言迷陣中的性解放
提倡性解放的人很懂得包裝,他們使用很多動聽的語言去掩飾性解放的意識形態,若讀者不察就很易墮進他們的語言迷陣,忘記了性解放的不良後果。例如,協會的蕭昭君說《青春水漾》提供的是「正向的、積極的……性教育,而不是負面的、避諱的、恐嚇的……洗腦……。讓學生有機會積極正向看待自己的存在,自尊自信地發展跟別人、社會的正向互動關係。」(《導讀》,頁2)其實後者提到的東西,是每個教育工作者都能認同的,提倡性節制教育者也不會否定我們「應該……肯定青少年發展過程中對於身體與性的求知」(《導讀》,頁2),但這不代表我們應該提倡性解放。提倡性節制者同樣希望學生「積極正向看待自己的存在」──但我們並非純動物性的存在,而是身心靈結合、有良知和自由意志的存在,所以我們要告訴同學,他們的身體很重要,但他們的存在不能消解為身體的慾望,性也不能化約為愉悅與爽的感覺。他們要好好運用自由意志,去選擇最能全面發展人性和對他人尊重的性行為模式,這是性節制而不是性解放。
因此,性節制並非負面的,而是源自對人性的全面尊重與肯定(包括精神性);反而是性解放把人貶為單純動物性或情慾主導的存在,這其實是貶抑人性的「身體還原論」。性節制教育也不必避諱,可坦誠地與同學討論性問題,但這不代表要採納性解放的立場。至於「恐嚇」指的是寫實的「墮胎影片」(《導讀》,頁7),但為何不讓同學充分明白事實才做抉擇呢?歸根究柢,性解放派把所有對性的規限都說成是「負面」的,這並不合理,難道提倡「食」節制者(如不吃junk food、魚翅等)也是「負面」嗎?說到底,「正面」性教育就是要去道德化和
取消所有規限,這其實是性混亂,會帶來個人與社會不少傷害,如何能說是「正面」呢?[17]
結語:與「性別平等」何干?
《青春水漾》是一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組織製作的,一方面是性教育教材,另一方面也是性別平等教育的影片,但這究竟與性別平等有何關係?我們大可提倡平等對待和尊重男性與女性(甚或不同性傾向人士),但這不代表我們應向中小學生灌輸性
解放的意識形態。現在不少人把性平教育與性解放等同,並認為性平教育與傳統性教育水火不容,一個近期的新聞報道就反映這種趨勢。[18]按這報道,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說,「國高中性教育教材應正視青少年情慾發展,若擔心未婚懷孕應加強『安全性行為』教育」,這與《青春水漾》如出一轍。報道也單方面引述很多對傳統性教育教材的批評,卻完全沒有平衡的意見。這些都只是反映一種偏狹的意識形態,並沒有甚麼穩固的學術甚礎,更沒有廣大台灣家長和老師的支持。當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健康教育應回歸科學與醫學專業」時,我是非常贊成的,但問題正正是,今天很多所謂性別教育,其實只是一種意識形能,並不是植根於「科學與醫學專業」,更加不是「健康教育」,例如一面倒美化同性性行為,卻完全忽略它產生的健康風險。
我在另一篇文章指出,這是台灣的同運和性解放派多年來的努力成果,先把「兩性平等」改為「性別平等」,然後建構一種「多元性別」的偽學術理論,把所有東西都變成「性別」,然後再把「平等」理解為「甚麼都行」,這就把「性平教育」改造為「性解放洗腦」。[19]這實在是掛「性平教育」的頭,賣「性解放」的肉!但這一切建基的是一個極端、非常爭議性且沒有充足理據支持的「多元性別論」,我會在另一篇文章作出更詳細批評。
假若「性平教育」真的被改造為「性解放洗腦」,這並非台灣之福,也會侵害家長的教育權和學生的受教權。盼望更多家長、老師和市民對性平教育的課綱積極提出意見,守護台灣社會和下一代的幸福。●
[2] 〈糾正案字號103內正0011〉,《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糾正案文可在這網頁下載:http://www.cy.gov.tw/sp.asp?xdurl=./CyBsBox/CyBsR1.asp&ctNode=910。
糾正案提及:「『青春水漾-Shall We Swim』影片,版權由內政部與該協會共享,內容教導探索性敏感帶、性高潮及進行性行為,影片出現『女對女探索身體』、『女明示男探索身體』及『男女生發生性行為』等畫面,如對未滿18歲學生播放或教導,可能觸犯禁止引誘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規定,學生如依該影片對未滿16歲者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將成立妨害性自主罪及性侵害犯罪,該影片對於可能觸法情事卻無片語隻字提及,且該影片以影像及對白為強烈性暗示,依法應列為限制級,至少應列為輔導級;該影片企劃書卻明載以國高中生為主要對話對象,內政部對該影片之審查不僅流於形式,而且未依法審查分級即同意發行公播版,致使該影片對許多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播放,因而引起家長諸多恐慌及反彈,核有重大違失」,因而譴責內政部未盡審查和分級之責;台北市政府亦有虛報的嫌疑:「惟該府嗣後辯稱:上開統計表因學校填報人員認知差異倉促回報,故數據與事實不符……該市國小僅2校播放該影片約1分鐘廣告片段,國中僅1校由播放約2分鐘片段,部分學校由講師片段播放該影片作為家長親職教育及教師增能研習之教材,重新調查情形詳如附表五等語。然而,經本院調查,臺北市成功高中、志仁高中、忠孝國中及金陵女中等400位中學生曾參加該影片首映會,並有明倫高中高二兩個班級學生看過影片,與附表五所列數據顯不相同,所辯係卸責之詞,並無足採。」
[3] 有些人對這裡的愛理解得比較嚴格,認為真正的愛應是一種義無反顧的委身,所以性、愛與婚姻(委身的實現)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另一些人認為「愛」只需要一種關係和感情,不一定需要婚盟的委身。這兩者的區別本文不會討論,只集中於這類立場與性解放的重大區別,因為性解放認為性行為與愛(無論如何理解)根本沒有關係。
[17] 其實協會對性節制教育有不少誤解,例如把美國說成是「『只教禁慾』的國家」(《導讀》,頁10)。當然,美國的情況很複雜,但多年來的主流都是綜合和自由派的性教育,在小布殊當總統的年代,他的確增加了abstinence education的撥款,但這不代表全美國教育系統都推動這種性教育。事實上,在美國不少州和市,在那年代推行的依然是自由派的性教育。何況現在是奧巴馬的年代,政府更加不會支持abstinenc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