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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7日

如何去經歷神

               

關啟文

很多信徒都常常問一個問題:「如何去經歷神?」大約九年前我在牛津念神學的時候,有一晚我獨自在宿舍「閉門苦修」時,一位在學生團契新認識的弟兄Patrick 來找我,他告訴我最近在一個佈道會決志信主,但有一件事令他困惑,就是信主之後仍好像沒甚麼特別感覺。一些未信的朋友也說他不是不願意信,但就是感受不到神。另一些信徒不是沒有經歷神,他們每年去夏令會時都心裏火熱,感覺到神很實在,然而一旦回到忙碌的生活中,對神的感覺就會慢慢消失。他們亦會問:「如何才可以更深刻和持久地經歷神?」毫無疑問,對信徒來說,感覺和經歷都是重要的,因為信仰是全人的獻身,單靠頭腦上的認信是很難維持的。



然而在探討「如何去經歷神?」這問題之前,我也想指出過分倚靠感覺的不足之處和危險。我們活在香港的社會中,無可避免地受到現代文化的洗禮,而這種享樂主義和消費主義的文化的特點之一就是重視感覺、「乜都講feel」。我們「睇戲」、買衫、、「唱K」、拍拖、「同邊個friend」等等最緊要「有feel」,任何商品、活動和人若果「你對佢冇feel」又沒有實用價值,你會一點興趣都提不起來。本來一個人對事物有喜惡是自然不過的事,然而當這種文化過分膨脹時,我們的感覺就成為我們的偶像。一切事物的價值都用我們的feel去衡量,真善美和神聖等內在價值被抹殺,都變成「令自己好feel D」的工具而已!舉一個例,今年我在浸會大學教一科「哲學概論」,有一次一位負責作報告的同學拿著一些導修資料趨前,有點茫然的對我說:「我看這分資料之前已經在想看完之後會有甚麼感覺,我現在看完了,真的甚麼感覺也沒有!」這種反應令我有點啼笑皆非,但為免令「弱小心靈」受傷,我盡量用平淡的語氣對她說:「有沒有感覺不重要,最重要是去明白它的意思,有些東西是妳明白了再慢慢細想才會有感覺的。好吧,妳似乎不太明白這些資料,我可以為妳解釋一下。」這事件反映一個普遍的問題,就是今天連大學生也是以feel行先,「唔啱feel」的資料根本看不入腦,這樣又怎樣在學問上進深?又怎能明白真理(無論「啱唔啱feel)的內在價值?要知道認真的思考和學習都難免辛苦的感覺的。

同樣有不少信徒追求信仰時也是以feel行先,這種態度有三大問題。第一,感覺不是完全可靠的,因為它是不斷變化的,有時消化不良或睡眠不足也會令我們的感覺低沈。舊的感覺和經驗會逐漸淡忘,而新的經驗不斷發生,改變我們的感覺。在這忙碌的俗世社會,要持續不斷地有強烈的宗教經驗是不容易的;相反,衝擊信仰的經驗卻無日無之,如天災人禍、宗教在社會的邊緣化、對教會和其他信徒的失望、身邊的各種誘惑、自己的無奈和無能感等等。單靠一時的正面經驗和感覺是很難維持信仰的穩定性,和抗衡種種負面經驗的,我就認識很多流失的信徒都曾經有強烈的宗教經驗。

第二,這樣作只是將神當作令我們「有feel」的工具。打一個比喻,現代人的消費主義文化根深蒂固,很多時將愛情也當作一種消費品。假使現在PeterMary談戀愛,但可能Peter真正愛的不是Mary本身,而是戀愛的感覺。當Mary不再給Peter那種感覺時,Peter就把Mary棄之如敝履。今天很多信徒都想經歷神,但他們心底真正渴望的不是神本身,而是經歷神時那一種平安和喜樂的感覺。當信仰不再給他們那種感覺時,他們亦把神棄之如敝履。對那些信徒來說,信仰和與神的關係只是另一種消費品。第三,不充分理解感覺與信念的互動關係。後現代人以感覺指導人生:感覺不到的便不可信,然而他們忘記了有一些東西的邏輯是正好相反的,如友誼:你若不相信友誼,你便感覺不到友誼。試想若一個人對別人沒有信心,經常猜疑別人的動機,又如何能感覺到別人的友情呢?同理,去感覺到神不是不重要,但若我們為了感覺而追求神,往往會把神與感覺都失去。若我們用聖經的真理去建立信念,在信念的指導下追求成長和認識神,那時候神與感覺都能得到。

所以要經歷神之前先要抓緊正確的態度與進路。第一,我們要建立其他信仰的支柱,不可單靠感覺和經歷。當然說到底我們的把握不是建基於自己的努力,而是神的恩典。不是我們抓住神,而是神抓住我們。然而神也給我們自由,若我們掉以輕心,也可能從「恩中墜落」!我認為除了經歷以外,信仰也需要理性和群體的基礎。經驗若能與理性整合,信仰的持久性應會加強。所以信徒應明白信仰的理性基礎,在護教學和基督教世界觀方面做一些基本工夫。此外也要學習融入基督徒群體中,生命真正與其他信徒在主中連結起來,若影響我們生命的人(significant others)的信念和價值觀都與我們南轅北轍,我們的信仰自然會受到衝擊,但活在俗世社會中,這種衝擊是無可避免的。正因此我們需要有一些significant others是分享我們的信念和價值觀的,這樣我們的信仰也會得到鞏固。第二,我們要對準追求的焦點,我們渴望的不應是經歷本身,而是神自己。最重要的是我們的生命能與神的生命相通,並且在人生路上與神同行,這經歷的感覺是痛苦或快樂、苦澀或甘甜都不要緊,因為都是與神一同分享的經歷,都是與神同走人生路的回憶。第三,我們要用基於真理的信念指導感覺,而不是讓感覺指導信念。

假使我們能採取正確的進路,去追求經歷神就沒那麼容易偏差了。但這不代表我們可時常經歷到神。當我們經歷不到神時,有以下幾點我們要留意:
1)      不用大驚小怪,沒經歷不一定有問題,可能只是時候未到而已!首先我們要尊重神的主權與自由,假使你要衪出現時衪便出現,「祂未好冇面!」神有祂自己的時間表,衪不是隨傳隨到的。此外神也有好的理由不讓我們二十四小時都深刻經歷祂的同在,若神不在我們與祂之間保留某程度上感覺的距離,我們自然不敢犯罪,也自然很渴望神。但這情況下,我們不犯罪未必是我們真正自由的抉擇,我們的愛也顯不出是我們主動的選擇,因為我們根本分不清我們愛的是神自己抑或是神給我們的感覺。
2)      所以有些時候經歷不到神不單不代表有問題,更可能是靈程高峰的一個階段。有很多靈性高超的聖徒都經歷過心靈的黑夜(dark night of the soul),在其中聖徒本來與神的親密關係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踪,變得對神一些感覺也沒有。其實神並沒有離開他們,神只是要教導和考驗他們,讓他們明白祂自己比對衪的感覺更重要。
3)      當然我們不要動不動就說自己在經歷心靈的黑夜,我們不可過分高估自己的靈程。很多時我們長時期經歷不到神,的確是因為我們的生命出了問題。可能我們在犯一些慣性的罪,又或者我們過分浸淫於俗世文化中,這都會使我們的屬靈觸覺麻木。盲人經歷不到太陽,不是因為太陽不存在,只是因為他們失去了視覺。港產片中常有這種「攪笑」的橋段:一個載上「黑超」的人走進燈火通明的房間,然後大聲問:「為何這裏這麼暗的呢?」其實很多信徒經常埋怨經歷不到神,但他們卻從不用心去培養自己的屬靈觸覺,甚或心思意念完全世俗化。一方面不覺察自己在載著心靈「黑超」,另一方面卻大聲說看不見神,不是同樣「攪笑」麼?
4)      我也說過經歷神的精義不在於感覺,而在於生命與神相通。但神是聖潔的主,若生命真的與神相通,生命也一定要改變,而往往我們要為這些改變付上代價。有不少信徒不能深刻經歷神,原因正在於不肯自我轉化和不肯付代價。很多時一些有追求的信徒靈性停滯,也是因為他生命的成長去到一個關口,他執著某些自我的性格、喜好或習慣,不願意給神改變和重新塑做;又或者他放不下一些東西(如事業或感情)。我上面提及Patrick的例子,我那晚便對他說,沒有感覺不一定有問題,但若他真的要經歷神是可能要付代價的,然後問他是否願意。他說他願意,我們跟著便一起作了這個禱告。半年之後,他經歷失戀和「被人飛」的痛楚,但他也同時深刻經歷神的同在和安慰。之後他的靈性突飛猛進,後來更去讀神學,投身全時間事奉。我自己也試過祈求苦難,這種禱告挺靈驗的!後來我也在痛苦中深刻經歷神。

我已從正反兩方面討論過經歷神的問題,並沒有公式去解決「如何去經歷神?」的問題。若我們不曉得使用一個程式,可以研讀類似「如何使用Microsoft Word?」的手冊,但神不是一個程式。然而如何去追求經歷神,也有一些基本方針,我在這裏總結一下:
1)      過門徒的生活,在信仰實踐中才能經歷神。若在罪中生活,去談經歷神實是緣木求魚。
2)      讓聖經真理改造我們的心智和價值觀,讓信念帶動感覺。例如你若充分明白和相信神無條件的愛,慢慢你會感覺到自我的價值,而驅走自卑感。
3)      透過不斷的信仰反省與更新,我們可學習在每一件事中經歷神。有時阻礙我們經歷神的是我們狹窄的信仰框框,例如某些信仰傳統將神規限在私人領域內,自然不能在公共領域內經歷神,但的確有不少聖徒是在關懷貧窮人和爭取公義的過程中更深認識神,如德蘭修女和電影「千言萬語」中的甘神父(黃秋生扮演)
4)      透過屬靈操練培養更敏銳的屬靈觸覺。特別是默觀(solitude)的操練有助打破忙碌生活的魔咒。
5)      將負面、壓抑的感覺帶到神面前,衪能承受你任何的經歷,讓神在你心靈的陰暗角落與你相遇。
6)      保持生命的開放性:對人開放,透過他人的經歷激發自己的經歷。對神開放,將生命放在神手中,像泥在陶匠手中,祂必可為你塑造美麗的生命。


耶穌說天國好像非常珍貴的寶珠,人要變賣一切才可以買到。與神同行的經歷又何嘗不是非常珍貴的寶珠?我在這裡挑戰你作這個禱告:「神啊!我渴望能真實和深刻地經歷袮,為此我願意將生命對袮完全敞開,並甘心經歷痛苦和挫敗。」你若誠心作這禱告,我相信要經歷神不是很難的。然而或許困難所在就是這個禱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