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email
twitter
facebook

2013年7月9日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香港同運如何打壓自願尋求輔導的同性戀者


由香港性文化學會訪問及整理
「我個人想強調的是,我去幫助同性戀者,由1984年到現在差不多三十年時間,我會持守我的專業操守及道德良心,譬如過往我幫助了很多同性戀者,有很多現實例子,他們成功離開同性戀,去過一個他們覺得更開心、平安的生活……我會按我的臨牀經驗來繼續幫助他們,而不會受到政治氛圍來影響我的決定……我要講清楚我的立場,這一班人因為他們的性傾向來向我求助,有些可能想改變性傾向、想離開,有些不想離開,我都會按著他們的需要去幫助他們。問題是我幫這班人離開,便給同運人士指責我歧視他們、病態化同性戀……如果我因為這些攻擊及污名而不去幫助這班尋求我幫助的同性戀者,但其他精神科病人來找我而我又幫,那麼我便是差別對待及歧視他們……既然避不了歧視的污名,我選擇我自己不直接參與歧視……我寧願繼續承受歧視的污名……代價就是要付的。」

  訪問到尾聲,一向溫文爾雅的康貴華醫生一口氣總結他的立場,感覺就像有一些冤屈需要抒發出來。到底有甚麼事令康醫生不吐不快呢?事情要追溯到2006年底,同運人士開始公然排斥後同性戀者群體說起。


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事件
  2006121日當時的民政事務局(現在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召開了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通稱性小眾論壇)。[1]當時,18名論壇成員要求民政事務局拒絕讓新造的人協會參與,認為他們會對論壇討論帶來負面影響。但由於新造的人協會完全符合加入性小眾論壇的資格,同運對後同群體的排斥未竟全功。後來20101222日之後,論壇沒有再召開。
  直到今年(2013)610日,政府發出新聞公報,宣布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2]這時,康醫生才猛然驚覺自己及新造的人協會已被遺棄了,諮詢小組內竟完全沒有後同性戀者的代表:
……譬如宗教的學者有龔立人及關啟文;立法局議員有陳志全、梁美芬,以及較中立的涂謹申,也有互相對衡。然後主流同性戀者有幾個組織(5),他們有這麼多把聲音,但一把後同的聲音也沒有。還有一點我認為他們不公平、不公義,甚至是可恥的行為,他們說這個新設的諮詢小組,是取代舊有性小眾論壇的職能,意思是性小眾論壇已解散了。但在解散的過程完全沒有同SMF (Sexual Minorities Forum)的前成員「新造的人協會」去商討。幾個月前,一眾同運團體嚷著要離開SMF,但我們沒有表示要離開;現在成立一個新的小組取代SMF,完全沒有諮詢、尊重前成員,便踢走一些異己的聲音,這完全是一個可恥及帶頭歧視後同性戀者的做法。這個新小組是一個諮詢小組,而不是行政局的工作組(working group);若是行政局的工作組,可能會要求成員有一定的工作成果,但諮詢小組則愈全面、愈有代表性愈好,但當分析新小組的成員時,你會發現沒有了後同的代表。而這一眾同運群體是完全不能代表後同的聲音。無論如何,政府不應用『橫手』踢走新造的人,新造的人本來就在裡面。我們感到第一,震驚;第二,憤怒。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是在帶頭歧視後同性戀者,他們說成立諮詢小組的原意是消除對性小眾的歧視,但現在卻對性小眾中的小眾(後同﹚明顯的歧視!」


社署講座事件
  對於康醫生個人而言,最大的衝擊來自另一事件。2011617日,康醫生應社會福利署邀請主領講座,向大約五十名社工分享如何引導有同性戀掙扎的青少年,主題為「給被同性吸引的青少年提供輔導」。當天一些同運團體到場示威,抗議社署邀請康醫生講如何「孿拗直」,又指控他教求助者淋冷水浴及使用「嘔吐治療」,無中生有:
「社署已清楚聲明了他們邀請我並不是去講『拗直』,但報章記者聽了同運單方面的攻擊便報道出來,儼然我在講座裡是講這些東西。當我澄清後,報紙又不肯刊登。社署亦不想惹麻煩,其實記者只要問當日聽講座的社工康醫生有沒有講過這些東西,已可以真相大白。但由於社署不願跟進,我的澄清又沒有報紙刊登,這便被看成是事實。甚至在十月份,紐約有人示威抗議我,也有說我在教同性戀者淋冷水浴。其實,我作為一個幫助同性戀者,或幫助有性掙扎的異性戀者的醫生,都知道在浴室沖涼可以是抒發性慾的地方。……我幫了他們這麼久、這麼有經驗,是不會叫他們去這種地方來減低性慾的,這跟我的經驗南轅北轍。有一個記者訪問另一位我相熟的精神科醫生,說我這樣說,再叫他評論。我認為這對我的尊嚴是一個很大的侮辱。後來我要向這位醫生澄清誤會。因為叫人淋冷水浴去減低性慾,我覺得無效,更是無稽之談。叫他去跑步可能更有效。一些說話我從來沒有說過,卻被人『屈』講過,更被當成事實傳開!我的感受就是受到不公義的對待,且有冤無路訴。」[3]


港台訪問事件
  2010年期間,香港電台節目《笑容從家開始》主持張笑容邀請了康醫生接受了四次訪問。內容有關如何幫助同性戀者、認識有性別認同異常狀況的小孩子,以及如何面對同性戀子女、如何關懷同性戀者。其後有同運團體向香港電台投訴,甚至有一次衝入明光社搗亂康醫生主講的講座:
……有四次訪問,之後有同運組織向港台投訴,我知道港台有上司聽過那四個鐘頭訪問後認為沒問題,但因為怕了同運麻煩,便不再請我上那個節目。同運的目的是甚麼呢?就是想令到港台、社署及學校,甚或明光社(那一次明光社講座的對象是老師)都不再邀請我。他們的行動是一致的,就是每逢我接觸教會外群體,他們就要封殺我的聲音。透過投訴和衝擊,他們令到所有邀請我演講的人覺得困難和麻煩,那麼其他人便不再敢邀請我去講,可悲的是,他們這種策略相當成功。」
  又譬如,在社署邀請康醫生演講之後,同運團體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投訴,雖然最後沒有結果,但肯定已收阻嚇之效。此外,同運團體又向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康醫生接受港台訪問時所講的內容有違專業守則,《南華早報》亦刊出康醫生被投訴的新聞,彷彿康醫生有違專業守則而被醫務委員會調查一樣。但事實上投訴距今已年半,醫務委員會從沒接觸過康醫生。他被調查的新聞仍在互聯網上流傳,可惜康醫生卻無法透過大眾傳媒還自己清白,只能無奈地一直承受污名。


聖保羅男女中學講座事件
  到今年5月中,又發生另一件抺黑事件。516日,康醫生受邀到聖保羅男女中學為中五學生主講「同性戀是先天還是後天?」。事隔一星期,《明報》於522日刊登報道,[4]稱康醫生在一個中學講座中「引用數據,向學生力證『同性戀是病』」,又以「一直提倡『拗直治療』」來形容康醫生:

「講到近期聖保羅男女中學的講座,又是一模一樣。我在講座裡完全沒有說過同性戀是病,更加沒有引用數據力證同性戀是病,這件事一定要記錄。我作為一個精神科醫生,我會接受ICD-10以及DSM IV……我已作出澄清:同性戀的本質不是病。有些同性戀者的確沒有因為自己的性傾向產生很大掙扎,他接納得到自己,又按著傾向開心地生活。即是說,同性戀傾向不一定帶來個人問題,雖然有很多人又真的有困擾。所以我會接受精神病斷症手冊,說同性戀本質上不是一個病。作為專業醫生,我不會說同性戀是病,以及用數據證明同性戀是病。但現在這份報道卻強調『同性戀是病』的訊息,這跟我的醫學立場完全不同。我發出了澄清,但卻沒有人刊登。我發了電郵給《明報》的總編,投訴他們扭曲事實,《明報》連一個回覆也沒有,完全當你『冇到』。……其實聽過講座的老師及學生都談論過,認同我沒有說過同性戀是病,不知為何有這謠言傳了出來。《明報》記者在『黑雨』的前一晚(521)找過我,我說了講座的內容給他聽,但他沒有告訴我有些攪不清楚的學生或是校友投訴我說同性戀是病,否則我會針對性回應。他只是說有學生認為我說的內容偏頗,問我當時說了甚麼。所以你看《明報》有講到他訪問我的內容,那真是我講的內容。好了,他們知道我講的內容,但他們竟然照樣『屈』我講同性戀是病……為甚麼他只聽少數學生一面之詞?為甚麼他不訪問多一些當天在場的學生及老師呢?……問題是,如果傳媒要『屈』人,說了後便會有人相信,我被『屈」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同志公民打壓事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同運打壓康醫生及後同絕不手軟。網絡上有一個群組,稱為「同志公民」,在《明報》抺黑事件後,同志公民順勢借用一份世界衛生組織轄下美洲地區辦公室的立場書,指控任何性傾向改變治療都會為求助者帶來傷害,甚至引致死亡,因此發電郵要求議員推動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傾向改變治療、要求《明報》總編輯將有關治療報導為不法行為、要求聖保羅男女中學校長將立場書的內容灌輸給師生們。

  但若細看該份立場書,它所列舉的不人道治療方法,根本不符合香港的情況,譬如,立場書提到那些不人道的治療方法包括:
「受害人被軟禁和被剝奪他們的自由,有時甚至會被隔離長達數個月。在這些見證詞中,包含了對有辱人格的待遇﹑極端羞辱﹑肢體暴力﹑電擊或催吐劑性厭惡性反射條件療法﹑以及甚至性騷擾﹑和尤其發生在女同性戀例子中的『修復性強姦』的描述。這類療程不僅侵犯了受害人的尊嚴和人權,而且事實是這類療程的『治療』效果是零,或者甚至有反效果。」[5]
若香港有使用這些治療方法,早已被傳媒大肆報道,但事實上從沒有求助者對康醫生作出正式投訴。

  康醫生指出,美國心理學協會(APA)的立場已經改變,首先,她不再全然否定“Sexual Orientation Change Effort” (SOCE)的有效性,只說是unlikely to be successful,也不再說是必然有害,而是involve some risk of harm;其次,APA承認了有一群人,因為強烈保守及宗教背景,而尋求SOCE的幫助;還有第三點:
「最重要的是,他們鼓勵成員,提供一種合宜和肯定性的介入:appropriate affirmative intervention,不再提gay affirmative……後面說得很清楚:“without imposing a specific sexual orientation and identity outcome” 很明顯,APA的立場已經比之前開放了,開始尊重後同的人權,即是他們自決和尋求治療的權利。我歡迎APA與時並進的改變。我認為SOCE縱使有風險,我們可坦誠告訴尋求改變者有甚麼風險、成功率及失敗率有多高,讓他們自己決定。……如果有個癌症治療方法有百分之十至二十的機會可以幫到你,我可以馬上說機會太少,副作用可能好多,所以不容許你選擇這種治療方式嗎?這樣不是沒有尊重那人的人權嗎?我覺得APA在尊重人權和宗教自由上已有進步,但很可惜有些組織仍然沿用全盤排斥後同的進路。其實同性戀及性別認同等課題已經很政治化,任何立場與政治正確的立場不同,也會遭受同運的攻擊,而醫療人員、輔導員等都已經受到政治干預,不再是客觀的醫學或心理學課題。如果要發出不同的聲音,那些人會面對巨大壓力。」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聽康醫生娓娓道來這幾年不停遭抺黑、扭曲,不難明白為何他感到冤屈難申:對他的人身攻擊,被大眾傳媒不斷強化;但他的解釋僅能透過教內報章傳遞,換言之,一般市民只能收到一種既定立場的宣傳。正如康醫生坦言,雖然對這種不公平現象感到憤怒,但大概只能無奈忍受。

  訪問中,康醫生強調,首先,他不會強迫別人改變性傾向;其次,即使有人因為同性吸引感到困擾而求助,他也是按著求助者的意願幫助他去過他選擇的生活方式,而非強加某一種立場給求助者。也因此,求助者並不是有病要去接受治療,亦不是由同性戀轉去異性戀。
「同運人士既然同意同性戀傾向或異性戀傾向都是正面的變種,就像一個光譜,既然兩個都是正常,那麼,如果一個人,這五年他想由異性戀變同性戀,試試同性戀,或者下五年由同性戀變成異性戀,又為何不可呢?不是說大家都正常嗎?就像一個人的決定,他一時喜歡喝可口可樂,但後來喜歡百事可樂。沒理由只贊成異性戀不開心時轉同性戀,並鼓勵人嘗試,然後又反對同性戀者因為失望不開心而嘗試異性戀。若他希望得到幫助去轉變,又為甚麼不成呢?所以我們強調,性傾向的結果不是最重要,反而是一個人的選擇,以及我們同行的那種支持。當然,這是作為一個精神科醫生的觀點,而不是從宗教角度說話;如果當事人有信仰,可以有不同處理,因為信仰會有一定準則。當求助者及幫助者都有信仰,宗教便會是一個重要的考慮。但始終決定的都是當事人本身(信仰也有自由),我們一定不會強迫人去做某一件事。其實性傾向是一個人的性格中重要的一部份,如果一個人不願意,又怎可以令他改變呢?『攣拗直』好像說是強迫人改變,這是一個不尊重人的做法。無論我自己或新造的人也不會這樣做,過去已多次澄清,但可惜澄清也沒有用,他們還是不斷將『攣拗直』這種扭曲的說法強加於我和『新造的人』身上。」

相信一個大家都會認同的原則就是尊重當事人的自決,因此,希望同運人士停止一切扭曲及抺黑的打壓行動,也敦請傳媒界朋友謹守中立、公平公正的新聞原則,避免運用大眾媒介的力量打壓性小眾中的小眾,和那些為他們提供輔導服務的機構和專業助人者。
請尊重自願尋求改變者的意願!




[4] 蕭輝浩、曾安迪,〈聖保羅男女中學 宗教課被轟曲解同志 明光社康貴華主講 校友聯署反擊〉,《明報》(2013522日),A07港聞。
[5] 中文譯文參考自「同志公民」提供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