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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5日

我們提倡開明的家庭價值──回應杜振豪的質疑

關啟文 (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

86日的《明報》刊登了「維護家庭宣言」,性文化學會是發起組織之一,謝謝杜振豪君在〈維護家庭 維護什麼〉(《明報》87)的批評。我作點回應。

我們提倡開明的家庭價值
杜君質疑我們的家庭價值「狹隘」。讓我們澄清:我們不盲從傳統,接受女性主義對父權家庭的批評,反對婚姻內男女不平等,和支持婦女參與公共領域。若要鞏固家庭,經濟和制度的因素要考慮,如家庭友善的工作制度,然而婚姻文化的更新同樣重要。家庭非常重要,但美好社會也需公義和基本人權保障。保障家庭時不應促進經濟不平等和種族主義。不同家庭之間與家庭之內的平等,同樣重要。



我們提倡保障範圍最廣的「同住暴力條例」
杜君誤以為我們「漠視同志安危」。我們反對所有暴力(包括同性同居者中間的),要斟酌的是應以何種方式保障,關鍵不在於是否「家庭」暴力,而是「同住」下的暴力。同住的親密同性朋友雖沒有性關係,也可能暴力相向,婦進支持的修訂沒保障這關係,是否歧視他們?性文化學會已在五月向政府建議,「訂立《同住暴力條例》,保護範圍覆蓋所有同住者。」這不單保障同性戀者,也保障同住朋友/僱主與家傭等,在這裡邀請婦進支持。相信妳們不會拒絕吧,不然可能被誤會「漠視同住朋友等安危」呢?

社會應給單親家庭最大的支持
杜君說我們「排拒單親」,不是的。我們認為很多單親家長在困難下英勇地承擔養兒育女的責任,對社會作出無可替代的貢獻,值得讚賞。面對單親家庭時,不用拘泥其成因,都應盡最大的努力扶助。我們反對孤立和排拒單親的行為。

杜君說我們的論述「強化單親家庭皆不快樂的刻板印象」,又是稻草人。我們的立場是:在一般的情況下,保護孩子褔祉的最佳方法就是讓他們給自己的親生父母撫養,而且這對夫婦應該平等相愛和彼此忠誠。我們沒有說單親家庭等同不幸福,但不少研究顯示,單親家庭更易受傷和面對更大障礙 (Judith Wallerstein, Paul Amato, Alan Booth, Sara McLanahan),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是嚴重和持久的,包括更易有憂鬱症、學業不成功、自殺和犯事。(參芝加哥大學社會學教授Linda WaiteThe Case for Marriage)
這樣說並非歧視單親家庭,而是指出應盡量避免孩子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我們並不提議用強制手段禁止單親家庭的出現(如配偶可能去世)。我們只是反對在不需要的狀況下,故意產生單親家庭,如不忠、離棄配偶、家庭暴力。

家庭危機的根源:文化或社會環境?
杜君說:「真正的家庭危機源自對家庭不友善的社會環境。必須爭取合理的工資工時侍產假。」這是虛假的非此則彼。重申:應關注性文化,也要建構家庭友善的社會環境。性文化學會在兩年前已為男員工提供了侍產假,我們也支持設立這制度。

然而文化影響不容忽視,性革命提倡性、愛和婚姻分家,自然會衝擊著家庭。我們豈能漠視這等腐蝕家庭和社會的意識型態呢?

同性戀=肛交=傳染病?
杜君投訴我們對同志和性議題「表現不尋常興趣。」(但請到婦進的網頁看她們是否五十步笑百步)。杜君說:「05 年「醫護人員聯署」將同性戀者和肛交和傳染病畫成等號,迫使政府向終審法院上訴肛交案。」
杜君弄錯了基本事實:政府沒有向終審法院上訴!此外,正正是夏正民法官「將同性戀者和肛交劃上等號」!他說肛交是男同性戀者唯一性交方式。(Leung TC William Roy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134) 申請司法覆核的William Leung同意,為夏正民判決歡呼的同志團體亦沒反對。似乎親同勢力「將同性戀者和肛交劃上等號」就可以,其他人指出同性戀與肛交有關就應譴責,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同性戀者有較大風險患上傳染病是事實,參07416日的《明報》:〈男同志愛滋恐重畫等號〉。衛生署顧問醫生黃加慶指出「經由性接觸感染的愛滋病個案,05 年起以男男性接觸佔大部分「男男性行為社群風險已「響警號」。」

誰來界定「進步」?
杜君說「性別平權是大勢所趨,也是文明社會進步表現。」我們支持兩性平等,但不同意這意味著性解放並等同進步。「進步」有正面涵義,斷斷不能因一事物是較新潮流,就推論出它有正面價值。

追逐新思潮,不一定健康。「進步」的標籤主要是用來把反對者定性為「落伍」。其實「性開放」不是新玩意,西方嘗試過,並付出沉重代價,「但願政府和立法會候選人都有足夠的智慧,辨清真正的家庭危機」。不盲從西洋風,亦是進步。

(回應全文長達九千多字,可到性文化學會的網頁瀏覽。早前本會文章〈維護家庭價值聲音應獲尊重〉裡曾提及「聯合國在2004年為慶祝國際家庭年10周年,於卡塔爾多哈召開國際家庭問題會議,發表《多哈宣言》,並得到聯合國大會通過接納。」本會核實多哈國際家庭會議並非由聯合國官方召開,但聯合國大會曾通過決議,歡迎多哈會議的舉行,並注意其成果,謹此澄清。聲明全文請瀏覽本會網頁。 


關啟文,〈我們提倡開明的家庭價值──回應杜振豪的質疑〉,《明報》,2008820日。



Appendix
杜振豪,〈維護家庭 維護什麼〉,《明報》,200887日。
近年總是有種聲音縈繞不絕,一些宗教道德團體聲稱,同志運動和性解放思潮破壞家庭價值,令社會倫理陷於危機。昨日維護家庭聯盟、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刊登「維護家庭宣言」,老調重提,要求政府及立法會候選人明確支持維護家庭。維護家庭本來沒有什麼不好,問題在,究竟他們所擁護和提倡的,是一種怎樣的家庭價值?
漠視同志安危
按宣言的說法,「離婚率高漲」及「政府擬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涵蓋範圍」,都是婚姻制度及家庭價值「危如累卵」的原因。前者自然被歸咎於性解放思潮的「氾濫」,後者則應該是同志運動的「禍害」了。
讀者可能會摸不著頭腦,怎麼後者也與家庭價值危機有關?原來,他們認為修訂等於為同性婚姻開綠燈。然而,同性婚姻與家庭危機何干?難道容許同性婚姻,異性戀構成的家庭會被拆散?何G,其實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涵蓋範圍的修訂,與同性婚姻相距十萬九千里。現時的修訂主要是希望將條例適用範圍,擴展至各種親屬及各種親密關係,包括前配偶和前同居者。同性同居者只是其中一種親密關係。
家暴條例的精神,就在於肯定親密關係間的暴力,不同於普通暴力,因為前者往往牽涉極為複雜的情感和權力關係。無論任何性傾向人士,都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同志就在我們的身邊,可能是你的朋友,也可能是你的親人。為了維護所謂的「家庭價值」,我們必須犧牲同志親友的安全嗎?這真是維護家庭價值嗎?還是維護歧視同志的價值?
遮蔽矛盾排拒單親
那麼,離婚率高漲與性解放思潮相關嗎?
一直以來,離婚率的上升都有不同解釋。婦女經濟的自主、離婚法例的改進、贍養費制度的完善,皆與離婚率上升密切相關。
過去我們(尤其是較弱勢的婦女)面對婚姻問題,如家庭暴力、婚外情、夫婦不睦等等,也只能啞忍,維持了表面的家庭穩定;猶幸社會進步,今天我們面對婚姻不和,有更大的自由提出離異,不必勉強為一世怨偶。婚姻破裂其實自古已有,是否於今尤烈,卻不能單看離婚數字,一廂情願地歸咎於某種思潮。
最重要的是,這種離婚率上升等同於「家庭危機」的論述,其實不自覺地強化了單親家庭皆不快樂的刻板印象。核心家庭一定比單親家庭更融洽更美滿嗎?憑什麼說離婚必然是家庭危機的惡化,而不是家庭危機的釋放和解決?如果說單親家庭的成員比核心家庭面對更大的挑戰,這毋寧說是因為社會缺乏完善的配套,如託兒服務。
現時香港的單親家庭數以萬計,單親家庭成員不等於悲劇,核心家庭也只是其中一種家庭模式。宣言中所謂維護家庭,其實只是要維護核心家庭的表面穩定,卻排拒了單親家庭,使單親家庭成員承受更多不必要的社會壓力。
真正的家庭危機,其實源自對家庭不友善的社會環境。要加強家庭凝聚力,便必須爭取合理的工資工時、託兒服務、分娩假、侍產假,決心打擊家庭暴力。另一方面,過去十年數以千計的家庭,因為人大釋法被迫長期分隔兩地,不少年老家長因為不能跟子女團聚鬱鬱而終。骨肉分離,團聚無期,家庭團聚的權利被無情剝奪,相信任何一個真誠地擁護家庭價值的人,都不能無動於衷。可是,現在高呼維護家庭價值的團體,又何曾過問,何曾動員聯署刊登廣告?
反而,一些與同志和性相關的議題,宣言的聯署團體卻表現出不尋常的興趣。難免令人納悶,他們關心的真是家庭嗎?抑或只在乎個別教派的倫理價值能否得到張揚?維護家庭價值的目的,應該在於對人的關懷,而不是為了傳揚個別教派的價值觀。所謂維護家庭,維護的應該是什麼,看來我們都需要好好思索。
猶記得05 年的「醫護人員聯署」刊報聲明,將同性戀者和肛交和傳染病畫成等號,迫使政府向終審法院上訴肛交案,最後敗訴浪費大量公帑。早前的《同志.戀人》案,法院裁定廣管局錯誤理解持平,今次政府不再胡亂上訴了。性別平權是大勢所趨,也是文明社會的進步表現。狹隘的家庭價值亟需擴充和轉化,但願我們的政府和立法會候選人都有足夠的智慧,辨清真正的家庭危機,邁步前進,不走回頭路。
(約千六字)
作者是新婦女協進會資源發展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