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啟文
明婉儀在〈中秋節談《家好月圓》〉[下稱「明文」]中提出「《家好月圓》是主流電視文化對八月六日〈維護家庭宣言〉很含蓄的反駁。」,並特別就筆者的《我們提倡開明
的家庭價值──回應杜振豪的質疑》一文[下稱「關文」] <http://www.sexculture.org.hk/declaration/080820_familyvalue.pdf>)提出批評,(見《論壇》9月14日。)她的主要批評是「維護家庭」的人犯了道德主義的毛病,因而不能理解和幫助有血有肉的家庭。雖然觀點不盡相同,但我認為明文值得教會細心聆聽。
的家庭價值──回應杜振豪的質疑》一文[下稱「關文」] <http://www.sexculture.org.hk/declaration/080820_familyvalue.pdf>)提出批評,(見《論壇》9月14日。)她的主要批評是「維護家庭」的人犯了道德主義的毛病,因而不能理解和幫助有血有肉的家庭。雖然觀點不盡相同,但我認為明文值得教會細心聆聽。
我贊同明婉儀的地方
我同意「家庭的…發展是眾多人為和非人為結構因素的偶然成果。」也同意在「關注」別人的婚姻時,要尊重別人私隱,不應隨意指指點點。其實關文已明言:「西方的家庭危機有很多制度和社會結構上的成因。」這些成因當然不會輕易因著個人的意志而轉移。至於「人要為自己一切的行為和遭遇負上道德責任」,則並非我的想法。
明文「不認同將同性戀看成是神特別憎惡…的罪,更反對將同性戀議題作為界定其他基督徒是否弟兄姊妹的標準。」我們曾表達類似看法:「我雖然不接受…同志神學,但我也認為傳統的看法須要反省:
1)
過分將同性戀單獨地視為彌天大罪,也不符合聖經,聖經論到同性戀行為,都只是將它列為眾多罪行其中之一。所多瑪和俄摩拉的罪行,聖經說得最清楚的,不是同性戀,而是社會的不公義!…
2)
要區別對「行為本身」與對「行動者」的道德判斷,… 若某行動者是在不能自已的情況下作的(如偷盜狂),那對她/他作道德判斷是沒多大意思的。
3)
也應反省過分簡化的道德範疇,如罪與義的二分法,和過分禁忌的態度,如不正視信徒有血有肉的性掙扎。」(《是非曲直》五章))
此外,性文化學會的「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特刊」(05年5月)說:「我們…不應把對SODO的立場簡化為審查信仰的指標(SODO始終是複雜的問題)。」
我也同意明文對道德主義的批評,在一系列「基督教世界觀」的講座裡也提到倫理的問題,我批評絕對義務論忽略了「不同責任的衝突(道德兩難)」,和「有過份僵化、不敏感、判官心態的危機。」而且我也強調道德抉擇的困難和冒險。近期亦清楚表明:「道德主義有不少弊端…:我們會否把文化的相對標準或自我的喜好絕對化呢?我們應用道德標準時會否過於律法主義,忽略了具體情況和處境呢?我們會否只狹窄且單一地考慮單一道德標準呢?我們作道德判斷時會否虛偽、自義和不體恤別人呢?我們會否只關注「道德」,但對大是大非的不公義卻不理會呢?我們會否只懂從道德的角度看事物,而忽略了更重要的成因(如經濟或社會因素) 呢?」(〈從藝人慾照透視反道德主義〉,《論壇》08年4月27日 。) 因此,明文把我定性為道德主義者,似乎是誤解。
我不是道德主義者
我們從未否認家庭問題的複雜性,也不認為就著有血有肉的案例,我們「有資格去解剖一段失敗的婚姻,然後裁定它的死因是否「不需要」、是否「故意」、是否屬於失德。」並對別人指指點點,這些從來都不是我們打算做的事。面對複雜的家庭問題,我們仍然提出一個立場,也是因為要避免兩個極端,一方面是絕對的道德主義,它不作區分就把所有單親家庭定性為有道德問題,這就忽略了例如有些情況是因為丈夫離棄妻子,才產生單親家庭,更要命的是在這種情況,道德主義者還可能怪責受害人(妻子)。
另一個極端是把家庭問題全面非道德化:這些是私人、複雜的事情,所以是不可以加道德判斷的。實際案例往往有太多灰色地帶,然而卻不必推論到「任何情況都不能作任何形式的判斷」。例如當妻子已對丈夫和孩子百般愛護,又從未作出對不起家庭的行為,但丈夫只是因為情慾驅動,在外面花天酒地,不肯供養妻兒,對她們拳打腳踼,最後導致離婚和單親家庭的出現。我認為這丈夫是不對的,在這種情況下也害怕下判斷恐怕矯枉過正吧?
明文說:「關博士往往將接納等同認同、姑息、鼓勵」,「家庭裡面最需要的就是接納,…,關博士維護家庭的道德論述令這種彼此接納變得更艱難。」明婉儀可能低估了我可以接納的東西,例如我不贊成「講粗口」,但一個朋友和我聊天時都不離「三字經」,但我們仍然相談甚歡。有一對夫婦發現兒子有同性戀傾向,問我應如何處理?我說:「我們雖然不贊同同性性行為,但我認為你首先要向兒子表明:無論他是如何,你們都會愛他、接納他,他永遠都是你們的兒子!」
我不肯定明文對我的理解從何而來,讓我澄清:當我反對或不鼓勵某些行為A時,這並不意味我們不接納作A的人。我認同「無條件接納」的理想,也完全同意「家庭裡面最需要的就是接納」,只是不明白為何「維護家庭的論述令接納變得更艱難。」任何道德論述都有可能令彼此接納變得更艱難,似乎不是「維護家庭」的問題。假若有人反對吸煙和大男人主義(這樣的父親有不少),不是很可能令一些子女更難接納父親嗎?難道我們因此就怪責那些反對吸煙和大男人主義的人?
如何面對有血有肉的複雜家庭?
明文也問:「假如荷媽讀了… 關文,會作何回應?」然而關文是冗長沉悶的回應文章,我做夢也未想過要給荷媽看。我們也可給末期肺癌病人看有關吸煙可致癌的專業醫學論文,然後問這些文字對那些人有甚麼益處?
就算他們沒得益,難道醫學論文就沒有意義?
我們不認為維護婚姻「制度」與關顧活生生面對家庭問題的人可以二分。一個制度的穩定需要架構的確立(如法律)和文化的支持,我們認為家庭解體的部分原因是家庭價值的腐蝕,這也是不少「活生生…家庭問題」的根源,所以作為民間團體,我們希望在價值重建的工作上作點貢獻,重提婚盟和作父母的神聖意義,並提醒夫婦彼此關心、忠誠和同心照顧子女。我們相信若多點社會人士認同家庭對整體社會的重要性,和實踐家庭價值,那就可減少家庭問題的出現。預防勝於治療,我們不能說推動醫療衛生的人不關心正被疾病煎熬的人吧?對我們而言,維護婚姻「制度」,正是因為我們「關顧活生生面對家庭問題的人」,我們不希望這類問題惡化。
因著篇幅的問題,我還會討論:再婚、離婚;社會科學與多元化家庭等課題,但這些只能放在《時代論壇》的網上版了。
結論
明文所提的問題很好,的確有一群提倡家庭價值的人有強烈道德主義的傾向。雖然明文的批評最少有一半是誤解,然而還是要謝謝明婉儀,她多次強調要關心活生生家庭的問題,這是對我們很好的提醒。
關啟文,〈維護家庭=道德主義?-- 回應明婉儀〉,載《時代論壇》1105期,2008年11月2日 ,頁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