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支持平等精神,例如提倡男女平等和種族平等的工作,都是我們認同的。推動平等機會者關懷弱勢社群的良好動機,亦藉得讚賞。然而有些人使用平等機會的名義大力支持同志運動的訴求(如要立法禁止反性傾向歧視),我們卻有很多疑問。例如平等機會委員會前主席胡紅玉女士在2000年11月29日的《明報》,因著明光社的一張單張,公開地點名批評明光社歧視同性戀者,她所表達的看法和做法我們就不敢苟同。
有些人認為人生的意義只會是那些「食飽無事做」的人才有閒暇去想的,這卻不然,有一次我到九龍城一間較平民的茶樓吃午飯,對面坐了兩個工人,可能剛好做到滿頭大汗,所以都「打著赤膊」,我無意偷聽,但他們的對話聲聲入耳,一個工人對同伴說:「唉!辛辛苦苦搵兩餐,其實做人有乜Q意思?」(Q代表某單字助語詞) 「何秀蘭的議案僅要求公眾諮詢,內容十分溫和,但明光社也要反對… 連諮詢也不容許」。